地方聘特教人員不足 教團:依法增聘教師

「特教教學現場已不堪負荷,盼地方政府儘速增聘專職心評人員 !」全教總3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對地方政府的聘用專職心評人員調查結果,但僅有2個縣市有自行增聘人員,多數縣市只以中央補助額度聘用。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盼地方政府增加聘用,減緩教學現場人力不足之負擔。



增聘有法律依據

侯俊良表示,為改善特教教學現場教學、心評兩頭燒,避免影響特殊生受教權益,心評專職化是本次《特殊教育法》修法歷程中廣受關注的議題,在新修訂通過的第51條提到,可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專職心評人員)。



另外,合理待遇的部分也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第12條中明訂。侯俊良指出,由此可知,「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及提供鑑定評估人員「合理待遇」,不僅於法有據,更是持續推動中的特教政策。



11縣市未另外增聘

然而依據他們調查,全國22個縣市僅苗栗縣與南投縣落實兩者,且除了新北市、桃園市在國教署補助員額外有依法自行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外,多數縣市(11縣市,50%)都是僅依據國教署補助的員額增置,部分縣市(6縣市,約27%)甚至未依補助足額增置,或出現鑑定人員被指派做特教行政工作的狀況。



另外,在專職或兼職心評人員合理待遇方面,目前除了「給予至少半日公假及課務排代」落實率約90%外,其他各項落實率介於約23%-77%之間,其中即便國教署有提供專款經費補助的跨校鑑評估費400元,及鑑定評估報告撰寫費1100元,都僅有約59%的發放率。



增聘保障特教生受教

因此他呼籲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應正視特教學生的受教權益,積極依法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並盡速落實各項鑑定評估人員的待遇保障,讓國內特殊教育鑑定評估工作持續朝向專職為主兼職為輔的方向邁進,真正落實特教專業分工,建構友善職場環境,並讓特教學生獲得充分的專業鑑定與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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