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t蒐個資供母企業用 消基會控違法
「在iRent蒐集的個資,不能全部分享給所有和泰的關係企業!」消基會7日召開記者會,批評iRent讓消費者租車,卻規定要接受母企業和泰公司,「如不接受,便不能成為會員,完成租用手續」,認為此有違反《民法》、《消保法》等疑慮,且個資會流傳到和泰32家關係企業,且填寫個資眾多,已顯失衡且非必要。
蒐集個資範圍太廣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表示,iRent共享汽機車的「隱私權條款」顯示,和運公司蒐集的個人資料類別: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出生年月日、行動電話、e-mail、戶籍地址及聯絡地址、性別、國籍、身分證、護照、駕照、來台許可證、相片、電子簽名檔、信用卡及銀行存摺影本資訊等,蒐集的個資範圍實在應用太廣,並不妥。
祕書長陳雅萍說,消費者的個人資料透過和運公司無償分享及利用的對象,「包括:和運公司、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等,目前和泰旗下32家都可以使用消費者的所有個人資料,而租用iRent汽車若不接受相關個資條款,便不能成為會員、完成租用手續,如此實在霸道,且有違法之嫌。
霸王條款欺負消費者
「個資應該一家家公司授權,不能所有關係企業一起適用!」消基會監察人卓政宏指出,和泰這樣作恐違反《民法》第247條之1、《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規定,且要求性別、國籍、身分證、護照、駕照、來台許可證等個資已有失衡且非必要,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若一次要這麼多個資,若出現外洩事件,後果恐難以想像!」消基會批評說,企業藉經營之便蒐集過多且超出使用目的之個資,若外洩也非單一企業所能負擔,最後的損害及風險仍是由消費者承擔,而且也經常得接受關係企業間的行銷騷擾。他們呼籲和運公司應立即刪除該不平等契約條款,還消費者清靜空間。
另外,消基會也呼籲消費者,面對企業無止盡的索要消費者個資,應勇於說不,或是積極申訴、檢舉;主管機關應正視企業廣搜消費者個人資料的灰色作業區塊,導正企業非法蒐集、使用和利用消費者個資情事,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 記者:台灣醒報呂翔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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