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貓輸入檢疫條件修正施行3個月,逾600隻毛小孩免受隔離

犬貓輸入檢疫條件修正施行3個月,逾600隻毛小孩免受隔離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613 16:34:19)新修正之犬貓輸入檢疫條件自113年2月29日施行迄今,經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簡稱防檢署)統計截至6月6日止,申請自狂犬病疫區國家輸入免隔離獲准(含尚未輸入者)之毛小孩已經有645隻,防檢署表示此新修正檢疫條件係參考國際規範,並兼顧我國邊境檢疫需求與提升動物福利,對飼主、毛小孩及檢疫行政機關是三方受惠,許多民眾或社群團體也給予正面肯定及支持,防檢署提醒民眾若規劃自國外輸入毛小孩,務必依據檢疫條件提早準備相關文件及申請程序,只要完備並符合檢疫規定,屆時毛小孩回國就可免隔離。

以往毛小孩自狂犬病疫區回國,至少須隔離檢疫7日才能回家,新修正之檢疫條件雖然仍有隔離檢疫措施,但飼主在申請程序及相關文件上,若符合規定之必要條件,即於回國前180日至1年內抽血檢測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合格,並符合「於回國120日前向防檢署申請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由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直接提供檢測結果聲明書影本給防檢署」或「由狂犬病中和力價抗體檢測實驗室直接提供檢測合格報告影本給防檢署」三者任一條件,則毛小孩回國後可免隔離。這項改變兼顧邊境檢疫及提升動物福利,大幅減少了需要隔離檢疫犬貓數量,也間接提升第一線檢疫作業效能。統計新法實施後3月至5月期間,輸入犬貓隔離數量為422隻,對比去年同期間隔離數量(722隻)明顯減少,換句話說即使飼主申請輸入時無法符合免隔離條件,但比以往更容易預訂隔離籠位,便利安排回國時程;民眾若要從國外攜帶毛小孩回臺,只要提前準備且符合檢疫規定必要條件,毛小孩回國時檢疫過程更順暢,更無需受隔離檢疫相思之苦。

防檢署再次呼籲飼主,務必依據修正後的檢疫條件提前準備,確保所有必要文件和完成申請程序,如不瞭解規定及申請程序,歡迎到防檢署網頁瀏覽「犬貓輸出入專區」(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0775)相關資訊,或電洽防檢署所屬分署於國內主要港口及機場之檢疫站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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