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林內鄉長罷免案進入第2階段 領銜人列舉理由

雲林縣林內鄉長劉姿言罷免案提議人的領銜人曾慶元今天講述罷免理由,並說罷免案進入第2階段;對此劉姿言表示,期盼大家坐下來談,解開誤會,共同推動鄉政。

曾慶元今天召開雲林縣林內鄉罷免19屆鄉長劉姿言記者會,林內鄉烏麻村長詹飛聲和數十名鄉民到場聲援,高舉寫著「控訴視鄉代、村長如無物」、「拒絕鄉長代理人」的字牌,高喊「把我的那一票還給我」。

曾慶元強調,自己非政客,只期盼建立一個互信的鄉村社會,給老弱婦孺安穩的居住空間,劉姿言上任1年7個月荒腔走板施政,經訪查林內鄉10個村有遇到被歧視的問題。

曾慶元因此列舉理由要罷免劉姿言,包括解僱約聘人員、課室公務人員大搬風、無視老人生命安全、好大喜功挑撥分化、競選政見未兌現、視村長如無物、無視鄉政的迫切僅執著沉迷有預算的建設泥沼中、無視鄉長本身職責,讓他不得不提議罷免。

曾慶元說,罷免案第1階段已通過,即日起至7月29日進入第2階段連署,他並未設置連署站,而是透過村民自發性簽署、響應。

詹飛聲指出,劉姿言罷免案是經鄉內10個村的村長同意提案,既然鄉長做不好,就把選票還給選民。

劉姿言接受電訪時表示,她到今天才知道地方發起罷免案,一個鄉鎮要發展需要時間,可能因為不解、誤解產生了誤會,希望大家能到鄉公所坐下來談,如果覺得有問題,可以反映。

針對鄉民們罷免的理由,劉姿言解釋,在體制上並沒有明文規定需設置多少名村幹事,重點在是否有服務,她上任後,因為人事升遷,所以目前僅有5名村幹事,此外鄉公所內的人事、行政全是公開透明。

雲林縣選委會指出,第19屆林內鄉鄉長選舉的選舉人總數為1萬4516人,依規定罷免案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林內鄉長罷免案第1階段審查通過,第2階段連署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即1452人以上,需於7月29日下班前繳送聯署人名冊。

雲林縣選委會將收到連署人名冊後20天內查對連署人資格完畢。審查通過後60天內舉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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