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高風險孕婦產前遺傳診斷 最多8500元

台灣女性生育平均年齡延後,孕程和生產風險跟著增加,衛福部表示,政府補助高風險孕婦產前遺傳診斷,每案最高5000元;低收入戶、居住相關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另額外補助3500元。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據統計,去年補助共有3萬2474人使用產前遺傳診斷補助,其中34歲以上占約88.4%,共2萬8719案,約有3.3%、共1085案診斷後發現為異常個案。

依據內政部戶政司民國112年人口統計資料顯示,國內女性生育平均年齡為32.44歲,與10年前、民國102年31.36歲相比,延後1.08歲。

國健署表示,隨著現代社會及國人婚育觀念變遷,112年台灣生育年齡達34歲以上女性共有5萬2540人,占總體生育女性39.24%;懷孕女性生育年齡高,孕程和生產的風險增加,且胎兒出現低出生體重、染色體異常或其他先天缺陷的機率也比較高。

國健署提出美國婦產科學會(ACOG)資料顯示,隨懷孕婦女年齡增長,卵子的數量會逐漸減少,而剩下的卵子有較高機率發生染色體異常狀況,可能導致遺傳疾病風險攀升,如唐氏症(Down syndrome)、巴陶氏症(Patau syndrome)和愛德華氏症(Edwards syndrome)等。

此外,國健署說,相關醫學研究亦指出,父母生育年齡越高,越可能導致孩童生理及心理行為健康上的問題,如染色體異常、其他先天缺陷、自閉症或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等。

國健署目前提供6類高危險群接受產前遺傳診斷檢查補助,包括34歲以上孕婦、本人或配偶罹患或家族有遺傳性疾病、曾生育過異常兒、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的危險機率大於1/270者、經超音波篩檢胎兒可能有異常者、胎兒疑似基因疾病。

國健署說明,孕婦產前遺傳診斷費用每案最高補助5000元,若為低收入戶、居住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另額外補助採檢費3500元,每案補助最高達8500元;補助費用直接由產檢醫院從民眾自行負擔的費用中扣除。

國健署長吳昭軍提醒,如符合產前遺傳檢查補助條件的民眾,可向全台14家醫學中心設置的遺傳諮詢中心,洽詢產前遺傳診斷檢查,婚前、孕前個人或家族遺傳等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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