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空服員服儀涉性別歧視 工會籲修改規範

國家人權委員會日前建議政府,督促國籍航空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空服員工會今天呼籲,國籍航空應儘速修改服儀規範,勞動部制定指引也應讓工會參與。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2023年8月向人權會申訴,指多數國籍航空公司限制女性空服員須穿著裙裝制服、絲襪、跟鞋、妝髮等服儀規範是嚴重的性別歧視,人權會日前發布調查報告指出,國籍航空公司空服員服儀規範構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禁止的性別歧視,建議政府積極履行人權公約義務,督促國籍航空公司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

空服員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5項訴求,包含性別平等工作法應修法開放工會和性別團體為申訴人、勞動部依據CEDAW標準制訂服儀等相關指引應邀工會和相關團體參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應依人權會調查報告審理長榮航空性別歧視案件、國籍航空公司應修改服儀規範新增女性空服員褲裝選項並邀請工會參與研擬以及勞動部應制訂地方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會委員的遴選標準。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書元指出,大部分國籍航空公司對於女性空服員服裝規範有很多歧視,包含強制穿著絲襪、高跟鞋等,不僅物化女性也加重健康風險,且空服員受訓時都是穿著褲裝,但在飛行時卻被要求穿裙裝,「非常不合理」,呼籲航空公司修改規範,保障女性空服員權益。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李瀅則指出,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去年協助多名女性空服員申訴長榮航空,主張穿裙裝、化妝、絲襪和高跟鞋等多項服儀規範,構成性別歧視,但桃園市政府和勞動部竟一再以長榮航空的考量並非性別而駁回申訴,這令人非常難理解,「不是為了性別考量,難道是為了飛安考量?」

李瀅也說,此案現在已上訴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呼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應依人權會調查報告進行判決。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黃主瑜說,調查歐美及亞洲國家,歐美將近100%、亞洲約40%開放女性空服員穿褲裝,而台灣僅有虎航1家航空公司有開放女空服穿褲裝、占比僅17%。

黃主瑜表示,其實除了褲裝外,國籍航空對於空服員的妝容、髮型也有很多限制,呼籲國籍航空公司不應有規範,並且制定服儀規範時應邀請工會參與。

空服員職業工會強調,台灣整體服務業,比方金融業、銀行業或零售業等,也有許多至今仍有明確性別分化且有歧視疑慮的服儀規範,呼籲行政院性平處和勞動部等政府機關,儘快依照人權會報告建議,訂定企業服儀規範的指導原則,並在制定過程中納入工會和基層勞工的意見。

針對工會訴求,勞動部表示,關於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改善女性空服員裙裝制服案以消弭性別歧視所提的各項建議,勞動部將依據相關意見,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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