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修法 國健署拚2個月送行政院

衛生福利部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開放同性伴侶、單身女性及代理孕母適用,國健署長吳昭軍說,現階段籌備專家會議,將預告期收集正反意見凝聚共識,力拚2個月送進行政院。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今年5月14日起預告,修正重點包含,受術夫妻修正為受術配偶,增訂受術未婚女性、受術異性伴侶、女性受術者、委託配偶、代理孕母、代孕生殖、代孕服務機構、代孕定型化契約及代孕子女用詞定義;增列代理孕母、受術配偶及受術未婚女性權益保障。

吳昭軍今天出席試管嬰兒補助滿3週年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及人工生殖法修法進度,他說,日前預告期滿收集上百件意見回覆,仍待密集舉行專家會議討論,「希望大家會有共識」,若仍有歧見,不排除需要至行政院協商可能性,會努力儘速完成,力拚2個月後送進行政院。

針對外界關注的「代理孕母」議題,婦團多次呼籲脫鉤處理,衛福部長邱泰源說,將保留代理孕母,採取公開討論的態度,取得社會共識,讓需要幫忙的人透過新法取得協助,承諾一定會與專家及各界設定出相關配套措施,「這是討論多年的法,我們真的希望越快越好。」

替想生孩子的人圓求子夢,解決晚婚晚育趨勢,少子化的國安問題,除了開放更多人工生殖法的適用對象之外,透過國家的力量補助不孕症治療同樣非常重要,衛生福利部自民國110年7月1日起實施「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

補助對象由以往只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一般夫妻,只要其中一方具有國籍並於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妻子年齡未滿45歲,經醫師診斷有不孕症及試管嬰兒療程需要。截至113年7月31日止,成功幫助1萬8000多對不孕夫妻迎來2萬多名試管嬰兒。

「入場越早,籌碼才會越好」,中華民國生育醫學會理事長黃貞瑜提醒,人工生殖不是自動販賣機,不是投錢就一定會有寶寶,越晚執行,不僅成功率不佳,懷孕對女生是壓力測試,照顧寶寶更是體力考驗,理想的生育年齡是25至35歲,適齡男女應及早規劃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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