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加速汰換逾十年LED路燈 邱臣遠代理市長視察要求提升夜間照明品質、保障市民安全

為提供用路人更明亮的道路環境,落實高虹安市長所提出「宜居永續」施政策略,新竹市政府針對102年至105年間使用逾10年的路燈設備,預計將光源衰退的LED燈具逐步進行汰換,自去年起市府每年編列經費增加3,000萬以上,截至今年8月止已更換3, 313盞LED路燈。代理市長邱臣遠今(12)日分別前往府後街、世界街等路段進行路燈視察,確認屆齡壽命的路燈是否已全面性更換,並針對換新路燈進行逐一檢查,確保照明效果達到預期標準。

邱代理市長表示,市府團隊重視道路夜間照明的品質,去年由高虹安市長拍板定案,即日起積極著手進行使用逾10年的LED燈具汰換,相關經費編列每年增加3,000萬元以上。現階段市府規劃汰換的重點,針對主幹道及對外連結橋梁燈具進行優先汰換,這兩年已完成中華路、東大路、西大路、北大路、光復路及西濱公路等多條主要道路,後續市府將持續監測汰換後的路燈運行狀況,並增加預算加速汰換光衰嚴重的路燈,以確保所有路段都能獲得穩定且充足的照明,為市民提供更安全舒適的夜間環境。

工務處長陳明錚表示,自102年起,市府逐步汰換全市約六成路燈裝置由傳統燈管換成較省電及明亮的LED燈具,截至目前,全市近八成皆為完成LED燈更換,但LED燈具使用年限非如傳統路燈,於燈具不亮時即認定壽命終了,而LED光源衰退至初始光源的70%至50%,燈具所提供的夜間道路照明品質已無法滿足國家所規定的平均照度標準,一般使用年限約10至12年,即應逐步進行汰換。

工務處表示,近年市府針對許多重要的路口進行改善,除了車道、行穿線及庇護島的優化設計,行穿線的夜間照明也是市府改善的重點,為此設有專人持續於各路口進行夜間照度量測。許多市民也積極提供行穿線夜間照明的改善建議,所有建言市府都會納入參考進行研議,並在財政允許的情形下,逐年增設路燈。

工務處強調,「路要平、燈要亮、水溝要通」是民眾生活的基本需求,市府對於路燈的巡檢,皆採主動且全面的夜間巡視,感謝熱心的市民朋友及里長們,能即時的回報路燈故障訊息給市府維護單位,市府的路燈工班及委外包商也會積極且迅速地進行檢修,市府後續進行LED 燈具汰換工程時,將會針對LED 燈具的品質,嚴格的進行把關,確保每一項市政建設都能夠滿足市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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