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電動公車更換慢 北市同意延長柴油車使用年限

北市府推動電動公車,議員指出,因車價高等,業者評估難回本,導致汰換速度變慢,加上註銷快達年限柴油公車,恐釀班次不足。公運處今天表示,會同意延長柴油公車使用年限。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以質詢資料指出,為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台北市府把柴油公車汰換成電動公車列為重要政策之一,加上中央推動民國119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讓北市府須規劃公車汰換期程。

詹為元表示,調資料發現,北市電動公車汰換率約19%,共660輛車,北市公共運輸處規劃明年將644輛柴油公車換為電動公車,但認為預期太樂觀。

他說,因符合中央補助國產國造車廠僅4家,選擇少出現車價高,1輛電動公車估約新台幣950萬元至1200萬元,以均價1000萬元計算,扣除補助業者買電動公車花費約480萬元,認為車價高恐造成業者極大負擔。

此外,北市府雖提供公車人次補貼費,若業者把柴油公車汰換成電動公車,初估更換後要回本需攤提約21年,已超過公車汰換年限12年,這可能也是業者無意汰換電動公車的原因。

詹為元表示,快達12年使用期限的柴油公車,依規定僅能汰換為電動公車,許多業者評估車價高且缺駕駛,評估註銷柴油公車牌照,恐導致北市缺駕駛及公車減班或停駛問題。

他說,資料顯示,公運處統計使用年限屆滿12年需換柴油公車的車輛數,今年523輛、114年336輛、115年586輛,認為市府應提早規劃配套,才可確保市民權利。

公運處回應,補貼是盼減少業者買電動公車及柴油公車的成本差距進而提升意願,並非全額資助購車,且電動公車補助管道多元,業者可同時申請中央及北市府補貼。

公運處表示,柴油公車屆滿使用年限後是以汰換電動公車為原則,舊車屆滿使用年限前1年,可提報汰換電動公車,基於辦理採購車輛及打造等時間,同意在確保行人安全前提,延長柴油公車使用期限1.5年,期望可紓解業者汰換進度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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