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盤查估增491家業者 登錄用電量與燃料量

環境部日前預告草案擴大應盤查與登錄對象,今天召開研商會議後表示,包含服務業、運輸業及製造業等類別,估增加491家業者應以用電量、使用燃料量登錄,6月底前完成指引。

環境部1月9日預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草案,擴大應盤查與登錄對象,今天舉辦草案研商會議,與業者交流溝通,不用查驗,現階段免繳碳費。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簡報說明,草案法源依據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1條第1項,草案納管對象估計約491家,可掌握溫室氣體排放量約1068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應自民國115年起,依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規定,應於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

環境部目前估計服務業170家,包含資訊服務業6家、百貨公司/購物中心46家、量販店業5家、醫學中心23家、大專校院50家、旅館業20家、電信業3家、連鎖便利超商6家,以及超級市場業11家。

運輸業41家,包含鐵路2家、捷運輸運5家、公路汽車/遊覽車客運業與汽車路線/貨櫃貨運業34家。製造業為非屬「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公告範圍的製造業,估計280家。

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舉例說明,這次要盤查登錄的對象,將服務業、運輸業等納進來,像是旅館業的單一場所年用電1000萬度以上者就要盤查,不是只有電費單的用電,旅館鍋爐所用天然氣、油等燃料也要納入。

有運輸業者對納入盤查範圍有疑義,蔡玲儀說,有些單位反映指稱用車體登記,可能在每一年內每個時間點會有變動,環境部可能會在條文上補充某月份達到200輛,就屬於要盤查的對象,但靠行先不納入計算。

使用綠電是否也算,蔡玲儀說,目前中小企業用綠電沒有那麼多,還是用實際用電多少度做門檻,先不區分,也許盤查幾年再看要不要做調整;目前估計的業者名單,是經由經濟部提供過去用電資料分析及計算,不是很精準,因為可能有變動或114年有新增資料。

此外,蔡玲儀表示,環境部今年6月底前會把指引做出來,最主要就是服務業、運輸業的指引,並將登錄平台再簡化及優化;屆時也會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核,用電達到公告規模但沒有盤查登錄、登錄不實,會限期改正,屆期未改善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生活新聞
人氣生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