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T17、T18變更設計案 北市都審修正通過
輝達台灣辦公室傳落腳北士科,北市都審會今天討論T17、T18案,要求2樓連通道要增公益性、1樓空間注重綠化等,委員提及建物高度未送環評。都審要求修正內容後提報告就通過。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日前宣布輝達台灣辦公室將在北投、士林,外傳地點可能在新光人壽得標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北士科)T17、T18基地。
台北市政府曾發函新壽詢問2基地開發進度,地政局長王瑞雲5月27日在議會答詢說,回函共3內容,包含都審進度落後,新壽說明送件到補件過程,但未提策進作為,且會依合約繼續履約。
台北市都審委員會今天上午審議新光人壽T17、T18設定地上權新建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案,由都市發展局長簡瑟芳擔任主席。
依報告內容,此案在2023年3月22日、4月7日核定,因大幅變更建物規劃設計,提都審討論;去年11月22日先開都審幹事會,最後提出有3項未修正內容。
針對未修正內容,包含2基地立體連通道因需跨越15公尺計畫道路,空橋要考量公益性,並以跨越道路一處為原則。需依都市計畫留車道出入口,避免從福國路及臨河岸道路側進出,屋頂框架需降至6公尺以下。
此外,基地建物高度規劃為119.5公尺,因高度接近需辦理環評,後續興建的建物若經測量超過120公尺,可依環評規定認定開發無效。申設單位報告提到,2基地中間1樓公共空間將規劃如大森林概念的綠化廊帶,此外,T17將興建2棟建物、T18是3棟建物。
都審會經2小時討論,多名委員著重基地的2樓連通道,依申設單位規劃,T17、T18的2樓連通道,採十字形設計,橫跨2建物,連通道上接福國路延伸路段及文林橋,中間則與建物連接。
委員指出,設連通道應具備公益性,從設計圖來看,部分在大樓內部,可能無法讓民眾使用,且近磺溪的連通道規劃與自行車道連結,但對使用者而言,單車需牽至2樓,難道是要看樹梢。
有委員說,申設單位規劃在2基地中間的15公尺計畫道路旁設置如森林般的綠廊帶,但並非種滿樹木就可稱為森林,應要考量生態多樣性。有委員則支持此設計,認為可讓當地變成另種大型公園綠地。
出席都審會的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會議資料指此案是第1次變更,但內容提及有變更建物核准高度,詢問當時是否未經環評就通過核定。申設單位回應,此案當時有經環評,且由都審會同意後才取得建照。
都審會主席簡瑟芳最後裁示,針對委員提出連通道設計部分,申設單位應修正,至於設連通道免計容積率,應說明公益性及相關優化內容才會進行評估。此案提送交修正報告後就通過。
都發局表示,此案經都審委員會修正後通過,依台北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規則,申設單位應於收受會議紀錄起30天內,提送變更設計核定程序;因故無法期限辦理,須敘明申請展期理由。
都發局指出,申設單位檢送修正後的圖說,將依都審委員會決議逐項檢核,後續再送都審核定後,才由建管處核准建照變更設計。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日前宣布輝達台灣辦公室將在北投、士林,外傳地點可能在新光人壽得標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北士科)T17、T18基地。
台北市政府曾發函新壽詢問2基地開發進度,地政局長王瑞雲5月27日在議會答詢說,回函共3內容,包含都審進度落後,新壽說明送件到補件過程,但未提策進作為,且會依合約繼續履約。
台北市都審委員會今天上午審議新光人壽T17、T18設定地上權新建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案,由都市發展局長簡瑟芳擔任主席。
依報告內容,此案在2023年3月22日、4月7日核定,因大幅變更建物規劃設計,提都審討論;去年11月22日先開都審幹事會,最後提出有3項未修正內容。
針對未修正內容,包含2基地立體連通道因需跨越15公尺計畫道路,空橋要考量公益性,並以跨越道路一處為原則。需依都市計畫留車道出入口,避免從福國路及臨河岸道路側進出,屋頂框架需降至6公尺以下。
此外,基地建物高度規劃為119.5公尺,因高度接近需辦理環評,後續興建的建物若經測量超過120公尺,可依環評規定認定開發無效。申設單位報告提到,2基地中間1樓公共空間將規劃如大森林概念的綠化廊帶,此外,T17將興建2棟建物、T18是3棟建物。
都審會經2小時討論,多名委員著重基地的2樓連通道,依申設單位規劃,T17、T18的2樓連通道,採十字形設計,橫跨2建物,連通道上接福國路延伸路段及文林橋,中間則與建物連接。
委員指出,設連通道應具備公益性,從設計圖來看,部分在大樓內部,可能無法讓民眾使用,且近磺溪的連通道規劃與自行車道連結,但對使用者而言,單車需牽至2樓,難道是要看樹梢。
有委員說,申設單位規劃在2基地中間的15公尺計畫道路旁設置如森林般的綠廊帶,但並非種滿樹木就可稱為森林,應要考量生態多樣性。有委員則支持此設計,認為可讓當地變成另種大型公園綠地。
出席都審會的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會議資料指此案是第1次變更,但內容提及有變更建物核准高度,詢問當時是否未經環評就通過核定。申設單位回應,此案當時有經環評,且由都審會同意後才取得建照。
都審會主席簡瑟芳最後裁示,針對委員提出連通道設計部分,申設單位應修正,至於設連通道免計容積率,應說明公益性及相關優化內容才會進行評估。此案提送交修正報告後就通過。
都發局表示,此案經都審委員會修正後通過,依台北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規則,申設單位應於收受會議紀錄起30天內,提送變更設計核定程序;因故無法期限辦理,須敘明申請展期理由。
都發局指出,申設單位檢送修正後的圖說,將依都審委員會決議逐項檢核,後續再送都審核定後,才由建管處核准建照變更設計。
- 記者: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5日電
- 更多生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