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齡滿8年汽油汽車須每2年定檢 臺東縣政府呼籲按時驗車免受罰 共同守護臺東好空氣

為加強汽油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的管制,並維護空氣品質與公共健康,臺東縣政府提醒,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汽油汽車車齡滿8年者,當車齡為偶數時即須接受排氣檢驗一次(即每2年檢驗一次);若檢驗不合格,則須每年檢驗一次,直至連續2次(年)無檢驗不合格紀錄,始可恢復2年檢驗一次,呼籲民眾按時完成車輛排氣定檢,共同維護臺東優質空氣品質。
臺東縣政府表示,臺東空氣品質連11年全國第一,展現在環境治理上的努力成果,縣府積極推動低碳交通、汰舊換新補助計畫等多元措施,致力打造乾淨、健康且永續的生活環境。呼籲民眾一同遵守相關法規,配合汽油汽車定期檢驗與保養,將能有效減少污染物的排放,並降低突發故障或事故風險的發生,共同達成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3項「健康及福祉」的目標。
臺東縣環保局說明,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未依規定完成排氣檢驗的汽油汽車,可逕行告發500元,逾應檢驗日起6個月仍未實施定期檢驗,經臺東縣環保局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處新臺幣3,000元之罰鍰;經環保局再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請民眾按規定自主完成檢驗,以免受罰。
環保局進一步指出,若於現場檢驗不合格的車輛,將由檢驗單位加註於書面檢驗結果表,會於現場印出檢測結果交付於車主,請車主務必索取,並於限期1個月內完成改善並複驗合格,未於期限內改善者將裁罰1,500元至30,000元罰鍰。
環保局呼籲,請民眾應妥善維護保養使用中的車輛,拒當烏賊車,齊心守護臺東縣空氣品質,如民眾有汽車遺失、長期未行駛或損壞不堪使用等情形,建議可至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報廢,共同守護臺東的好空氣,為永續未來盡一份心力,相關汽油汽車排氣定檢資料查詢可以至「環境部汽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https://mobile.moenv.gov.tw/FuelCar)查看,或洽詢專線(089) 221999#291。
- 記者: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605 17: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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