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甄選綁行政 教育部:學校違失應改正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質疑,各縣市的教師甄選,屢傳要求兼任行政職務。教育部表示這樣的作法「不宜」,學校違失若查明屬實,將由主管機關要求改正。
全教總今天指出,桃園市、新竹市、台北市學校都曾出現將「兼任行政職務」列為教師甄選類科別,明顯是未依照學科別進行專業評量,使教甄淪為「主次顛倒」的通才競爭。
教育部今天稍晚回應中央社指出,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各級學校聘任教師應以審查合格的等級或檢定類科為準,出缺時由學校公開甄選遴聘。
至於學校要找教師兼任行政職,依照規定是由校長從「現職專任教師」中聘任,教師甄選不宜以「兼任行政職務」為甄選科別。主管機關發現學校辦理教甄有違失,查明屬實後應立即要求改正。
另外,全教總今天指出,高雄市曾出現部分考生獲得「極端低分」,讓人質疑是人為不當介入,影響甄選的公平性與公正性。
教育部表示,各校辦理教師甄選時,應建立明確的評分基準及紀錄。口試、試教的評分須設最高、最低標準分數,高於最高標準、低於最低標準或評分變更,評分委員都應敘明理由,並簽名負責。
全教總今天指出,桃園市、新竹市、台北市學校都曾出現將「兼任行政職務」列為教師甄選類科別,明顯是未依照學科別進行專業評量,使教甄淪為「主次顛倒」的通才競爭。
教育部今天稍晚回應中央社指出,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各級學校聘任教師應以審查合格的等級或檢定類科為準,出缺時由學校公開甄選遴聘。
至於學校要找教師兼任行政職,依照規定是由校長從「現職專任教師」中聘任,教師甄選不宜以「兼任行政職務」為甄選科別。主管機關發現學校辦理教甄有違失,查明屬實後應立即要求改正。
另外,全教總今天指出,高雄市曾出現部分考生獲得「極端低分」,讓人質疑是人為不當介入,影響甄選的公平性與公正性。
教育部表示,各校辦理教師甄選時,應建立明確的評分基準及紀錄。口試、試教的評分須設最高、最低標準分數,高於最高標準、低於最低標準或評分變更,評分委員都應敘明理由,並簽名負責。
- 記者: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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