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家用又害自己右耳聽障 女子聲請免除家暴負扶養義務獲准

不給家用又害自己右耳聽障 女子聲請免除家暴負扶養義務獲准
(示意圖/pixabay)

[周刊王CTWANT] 台中一名女子小萱(化名),在其年幼時,其父不僅不給家用,甚至還無故毆打母親與自己,甚至還因為一次的巴掌,導致小萱右耳發生「感音性聽障」。最後小萱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法院後續判處合理,准予免除。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經法院調查,發現小萱的父親近年來所得總額為零,名下資產除了4輛汽車外,也沒有其餘資產,認為小萱的父親並未有以自己之財產及勞力所得維持生活之能力,因此認為小萱有扶養父親的義務。

但在後續小萱提出免除扶養義務的訴訟後,小萱的弟弟也出面表示,自幼父親就對家人不聞不問,賺的錢還債都不夠用,還會酗酒、毆打家人。父母離婚後,生活費都是由媽媽支付,自己的父親還會上門要錢,要不到錢就對家人翻桌怒罵。

而且小萱的弟弟也作證,指稱在1996年6月某日,父親曾掌摑小萱,導致小萱右耳發生感音性聽障,認為父親不僅未保護子女,甚至還傷害子女,明顯有為人父之義務。

後續法院認定,雖然小萱有扶養父親之義務,但考量實際情況,如強令小萱負擔與其長期疏遠的父親之扶養義務,明顯有失公平。日前法院判決,對小萱提出的免除扶養義務之訴求,准予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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