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催不動】地方政府為何交不出功能分區圖? 學者怎麼說?

國土計畫將在明(2025)年5月正式上路,但全台22個縣市,至今只有三個縣市 如期遞交 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就有不同黨派立委提案修法,要求計畫延期兩年,以免「違法」。 事實上,《國土計畫法》早在2016年5月實施,並公布三個階段的規劃時程,縣市功能分區圖為三部曲的最終篇章。2020年的縣市國土計畫,地方政府就曾反映無法在限期前完成草案,其劃設作業期已修法延期一次,今地方政府卻再以相同理由要求延期。到底為何多年來都交不出功課?地方政府的疑慮是什麼?研究及協助推動國土計畫的學者又觀察到什麼現象? 農業縣反彈大 要求中央增撥農政資源 《國土計畫法》2016年實施,根據該法第45條規劃,將會分成三個階段執行,首先由內政部訂出中央層級的「全國國土計畫」;接下來,各縣市政府會訂出地方層級的「縣市國土計畫」;最終階段則是由縣市政府劃設「國土功能分區」。 而在國土計畫中,與農業發展相關的土地,分別是國土保育地第一、第二類(下簡稱國保一、二),以及農業發展地第一、二、三、五類(下簡稱農一、二、三、五);經各縣市盤點後,全國約有81萬公頃的農業相關用地。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土計畫組組長蘇崇哲向《環境資訊中心》表示,雲林縣、台中市及彰化縣對於劃設農一、農二有意見,他們雖願意配合國家的糧食安全政策,但希望增加農業資源的挹注。至於桃園市、苗栗縣、嘉義縣,在未來發展用地上已進行其他規劃,也希望再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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