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興達「偷」發電轉移焦點 高雄環保局:台中市發電不夠使用 靠別縣市供電

替興達「偷」發電轉移焦點 高雄環保局:台中市發電不夠使用 靠別縣市供電

部分人士質疑興達火力發電廠「偷」發電,高雄市環保局為轉移焦點指稱,台中市去年發電295億度,用電高達349億度,台中市發電不夠民眾使用,去年用電量中有15.47%比例需靠別的縣市提供。



高雄市長陳其邁今(27)日替興達電廠「偷」發電辯護稱,興達電廠第3、第4號機組操作許可證屆期後,由經濟部核定轉為備用發電設施,不須經過市府同意,不存在「偷開」的問題;話鋒一轉,他又說,至於其他縣市,自己用的電要自己負責。



高市府重申,台電啟動備載機組發電,除事先通知市府環保局,也即時在網站公開發電資訊,任何人隨時都可掌握機組運轉情況,並非「偷開」。尤其,興達3、4號機組轉成備用後,每年第一、第四季不可啟動,台電在沒有操作許可證下,需於備轉容量率低於8%時,才可啟動3、4號備用機組,且單一機組每年運轉時數不得超過720小時。此和台中電廠10座燃煤機組,都經過台中市政府核發操作許可證,台中的機組沒有啟動但書,也沒有時數限制,兩者情況截然不同。



陳其邁指出,產業發展和民生需要用電,過去南部承擔最多的發電責任,高雄民眾長期受空氣汙染及核安風險之苦,因此,他主張各縣市自己用的電,自己負責。



高市府環保局表示,高雄市歷年都是發電量大於用電量,相比台中市,則是發電量不足以滿足其電力的使用量。以去年為例,高雄市的發電量480億度,用電量320億度,也就是高雄市有3分之1比例發電量,高達160億度的寶貴電力,被拿去支援其他縣市,以滿足其他縣市民眾或產業的需求;反觀台中市,去年發電295億度,用電高達349億度,台中市發電不夠民眾使用,去年用電量中有15.47%比例需靠別的縣市提供。



陳其邁說,高雄市努力改善空汙,穩健用燃氣機組逐年取代舊有燃煤機組,譬如興達電廠3、4號機的操作許可證,在去年9月30日到期,台電公司去年4月8日、9月26日兩度提出申請許可證展延,高雄市政府皆予以駁回。市府從2021年2月即要求,台電公司規畫3、4號機組於今年除役,此一立場從未改變,3、4號機被經濟部核定轉為備用,市府也持續嚴格監控。



興達電廠3、4號機及大林電廠5號等退役機組接連發電引發在野黨批評,高市議員李雅靜痛批,近年來高雄不斷成為備援電力的犧牲品,已退役的老舊機組反覆開機,但高市府卻選擇沉默,甚至無法可管,只能與台電唱雙簧、默契配合,彷彿把市民的肺當成非核家園政策下的提款機;他擔憂,在這情況下,高雄的退役燃煤機組未來恐被「常態化」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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