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花蓮文化局鬧鬼」找廟婆作法 局長吳勁毅竟拿業務費核銷

稱「花蓮文化局鬧鬼」找廟婆作法 局長吳勁毅竟拿業務費核銷

花蓮縣政府文化局長吳勁毅與行政暨文化設施科長曾俊翔,被檢舉將軍府景點標案涉嫌小額採購不實、圖利廠商及公務車私用等案,其中,檢調偵辦後發現,吳勁毅曾以文化局「鬧鬼」為由,聘請道士做法,並用業務費核銷,還包紅包給廟婆等情事。經檢方訊問後,認定吳勁毅等人涉違反貪汙罪嫌重大,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地方法院28日經4小時羈押庭審理,晚間裁定吳勁毅、曾俊翔羈押2個月。



據了解,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因涉及2023年文化局開標的「美崙溪畔日式宿舍群委託經營管理」標案,將「將軍府1936園區」交由特定廠商得標,且部分行政及消防設施還未取得執照就搶先讓業者試營運,涉圖利特定廠商,還要求下屬拿公務費繳罰單、開公務車去游泳、健身房等。



另吳勁毅也有公務車私用、採購申報不實等爭議。其中,檢調調查發現,吳勁毅曾以文化局「鬧鬼」為由,多次指派一名古姓廟婆進行淨化儀式,相關費用竟透過業務費報銷,甚至還包紅包給廟婆;還有拍攝活動以「一照多用」手法核銷經費,涉圖利不法金額高達5百萬元。



被檢舉後,檢方27日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前往文化局等16處同步展開搜索,並傳喚吳勁毅、其他涉案者共16人到案說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根據檢方掌握的證據,目前已確認的不法金額約為500萬元,吳勁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行政暨文化設施科科長曾俊翔則涉詐取財物與圖利,裁定將2人收押禁見2個月,目前已移送看守所。



此外,多名涉案人員也一併被調查,包括花蓮縣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田姓科長、行政科吳姓約僱人員涉犯貪污罪3萬元交保,行政科劉姓約僱人員涉公務員登載不實3萬元交保;楊姓廠商涉犯偽造文書等罪5萬元交保,沈姓廠商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3萬元交保;3名被告請回,分別為2名廠商及1名廟務人員。



花蓮縣議會28日縣政總質詢,縣議員楊華美針對吳勁毅涉貪汙罪遭聲押提出質詢,縣長徐榛蔚表示,在未定罪前都還是清白,她不對個案發表意見。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生活新聞
人氣生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