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爭議 立院法制局認公共財應具公益性
(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引發外界關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質疑柯文哲任內的富邦獨董捐款流向,可能流入柯文哲口袋,想跟市府要資料,卻被官員以個資法為由,認為不能處理。而議員簡舒培也向市府要「京華城土地扣押裁定書」,卻發現索資系統被改成不能公開,痛批蔣市府替柯文哲蓋牌,對此蔣萬安維持一貫說法,直言一開始就不該給。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說:「早上10點就提供給我,已經給的裁定書,更正為不予提供,改的時間一樣是11月7日晚上7點33分。」
圖/簡舒培批蔣市府替柯文哲蓋牌。(記者陳奕廷攝)
拿出和市府索資的「京華城土地扣押裁定書」,比對索資系統時間軸,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指出,資料都是市府給的,卻又改口不予提供,就是因為裁定書上明載柯文哲收賄事實,痛批蔣萬安根本是幫柯文哲蓋牌!
京華城的容積獎勵爭議炒得沸沸揚揚,其都市計畫變更案不僅是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的首例,容積獎勵更從最早的392%到560%,到最後的840%,讓外界質疑,容積獎勵過於氾濫,更淪為建商、開發商炒作獲利的工具,失去獎勵項目中喪失的公益價值。
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出爐,說明國內容積獎勵制度發展之初,是為了解決公部門對公共服務機能提供的不足,且受限於經費有限,事務繁忙等,盼藉此誘導方式提供獎勵誘因,以鼓勵民間設置必要性的公共設施,盼能增加在地民眾的公共空間,同時提升生活品質。
圖/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引發外界關注,建議檢討都更容獎項目的公益性,又做為政策工具更應引導都更開發方向。(記者陳奕廷攝)
立法院法制局表示,觀察都更條例的規定,整體的獎勵項目較多,且額度也高,不少項目更提及要提供公益設施、協闢公共設施及文化資產保存等,被學者認為容積獎勵是公共財授予,只給有房地者不符公平正義,而負面外部性卻由未被獎勵的社會大眾承擔,也不符合社會正義。
法制局認為,都更容積獎勵或有其階段性的政策目的,但考量其外部性影響,奬勵項目宜以具有公益性目的為主,才能符合都更條例的立法目的,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
《引新聞》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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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奕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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