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器過熱拍攝中斷成藉口?攝影師舔耳猥褻 喊:妳太濕了吧
(記者張芸瑄/新北報導)新北一名楊姓攝影師,2023年邀約一位首次合作的女模至其工作室拍攝,期間卻被控藉機非禮,先是強摟女方、舔耳、伸手觸摸胸部與私密處。女方機警脫身後就醫,並在耳朵部位驗出楊男DNA,遂提出告訴。案件歷經審理,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楊男10個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事發當日為2023年11月25日,女模獨自前往位於深坑區的攝影棚,雙方約定拍攝後會提供照片。從上午10點拍攝至下午3點期間,楊男以機器過熱為由暫停作業,2人坐在沙發交談,女模疲憊之際俯身小憩。未料楊男突然將她摟近,並開始撫摸頭髮、舔吻耳朵與脖子。
示意圖/新北一名楊姓攝影師,2023年邀約一位首次合作的女模至其工作室拍攝,期間卻被控藉機非禮,先是強摟女方、舔耳、伸手觸摸胸部與私密處。(擷取自 Freepik)
女方當場表示拒絕,並試圖推開對方,但仍遭到持續猥褻,甚至被楊男以手觸碰私處、伸進衣內襲胸,還強行引導女模手部碰觸其下體。女模見情況失控,只得假裝冷靜,伺機避開,在廁所中傳訊向朋友求援,約20分鐘後才得以脫身。
女方當天拍攝結束後立刻前往醫院檢查,並在右耳部位驗出楊男的DNA,作為提告證據。楊男起初否認犯行,聲稱當日僅為正常聊天互動,未涉及猥褻。後於檢方退件重查後改口,辯稱因女模主動親吻,他才有所回應,並強調雙方事後仍有聯絡,顯示非強迫行為。
法庭審理期間,楊男辯護團隊也提交拍攝照片的時間檔案,質疑女模事發當時無暇傳訊求救,並暗示訊息截圖可能遭竄改。然而,法院認定手機連網發送訊息具時間校正功能,楊男所提出的拍攝時間紀錄是否準確,仍有疑點。
判決指出,雖女方在細節描述上有些許出入,但其主要陳述一致,且事發後立刻傳訊朋友並就醫驗傷,不似虛構。法院也認定,女模後續仍與楊男聯絡,主因是想取回拍攝成果,非為掩飾或淡化遭遇。
此外,楊男曾向女方傳訊自認「有錯在先」,希望道歉,卻始終未正面否認指控;而楊男指稱女方並非「典型受害者」的說法,也遭法院駁斥,認為性暴力受害者行為模式不應有單一標準,且楊男從未認罪,也未與女方和解。法院最終裁定,楊男違反女方性自主,依《刑法》強制猥褻罪判處10月徒刑,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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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張芸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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