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改3年解套悲歌? 法務部研議中

緩刑改3年解套悲歌? 法務部研議中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周信宏,參與照顧殺人案訴訟案件,站在法律實務面,他支持法務部朝提高緩刑為3年的修法方案,讓長照悲歌的家庭,在發生不幸後能獲得一個反思、彌補的機會。(圖/記者王郁勳攝)

[NOWnews今日新聞] 2023年2月7日,法務部以「長照悲歌令人心痛,照顧殺人令人遺憾 本部研議修法,以維衡平及兼顧情理法」為題,發布3修法方案,包含提高緩刑為3年、修正緩起訴要件與另訂較輕之獨立處罰規定。同年5月15日,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探討修法建議,法學界多數支持提高緩刑至3年為可行方案。《NOWnews今日新聞》訪問法扶律師、法學研究員,一致讚同提高緩刑。對此,法務部回應:「與社會溝通、研議中。」

「他死了我才能解脫」 老老照顧悲歌

以「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訴字第3835號刑事判決」為例,判決書指出,2018年10月17日,陳姓婦人(74歲)因長期照顧慢性病丈夫,身心瀕臨崩潰,持鐵鎚敲打睡夢中的丈夫致死。陳婦偵訊時坦承犯案,情緒激動說:「我撐不下去了,只有他死了,我才能解脫。」二審法官指出,「考量本案為老老互相照顧之長照悲歌」,一審依殺人罪處刑期2年6月。

負責訴訟該案的法扶基金會律師周信宏告訴NOWnews記者,陳婦案發後1個月內,承受壓力爆瘦10公斤,在看守所內精神出狀況,生活無法自理,最後送醫治療。家人向周信宏求情說,「以母親身心狀態,恐無法入監服刑,形同判死刑。」周信宏引述監察院調查報告,證明陳婦同時照顧2名被照顧者,並面臨家暴處境,因此重新送精神鑑定,二審改判處2年刑期,獲緩刑5年,檢方不上訴,家人才放下心中的大石頭。


緩刑改3年解套悲歌? 法務部研議中
法務部於2023年2月7日,因應長照悲歌事件,提3大修法方案。(圖/翻攝自法務部官網)

盼修法讓緩刑提高至3年 長照悲劇才能獲彌補機會

從法律層面來看,周信宏支持法務部提出修正74條,修正為「受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像陳婦這類長照悲歌的家庭,在發生不幸後能獲得一個反思、彌補的機會。至於另訂較輕之獨立處罰規定,周信宏持保留態度,他以長期照顧為例,涉及不確定的法律概念,究竟要照顧多久才符合「長照」定義,他擔心修訂新法後,反而沒有適用的餘地。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張瓊文,過去曾發表《「家庭照顧者為何殺人?」-判決書類文本分析之探討》,研究發現,多數案件成立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其中有超過一半案件獲得2次減刑,包含自首、情堪憫恕等,即使減刑2次,多數被告仍需要入監服刑。

張瓊文建議法務部可提高緩刑為3年,但需考量對整體罪名可能造成的影響。她解釋,如果提高緩刑為3年,須要考量盤點整部刑法的罪行,以賴政府積極偵辦的詐欺罪為例,最重處刑5年,若減刑1次,即可獲得緩刑門檻,「牽一髮動全身,仍須謹慎考量」

對於提高緩刑修法方案,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直言,「目前仍持續進行意見蒐集與社會溝通中。」黃謀信告訴NOWnews,放寬緩刑要件所造成的疑慮是,除了長照殺人之外,所有類型的犯罪,只要判3年以下,都可能獲得緩刑。

「像是電話詐騙案類型案件,目前要判刑2年才可能宣告緩刑,若修法放寬緩刑條件,則被判3年刑期即可能符合宣告緩刑之要件,這是民眾無法接受的!」黃謀信指出,這是學者所提出的疑慮,因此法務部正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研議適合的修法方向。他認為長照殺人應該回到源頭處理,如何讓照顧者獲得國家的長照資源,例如喘息服務等,才能正本清源杜絕悲劇。

回到2023年5月15日那場公聽會上,國立臺北健康護理大學長期照護系主任陳正芬發言總結說,「我們不該只談判刑、減刑、緩刑,更著重的是預防策略。」若有更多人能及時接住這些照顧者,就不需要司法成為長照悲歌的最後一道防線。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 安心專線:1925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

相關新聞


長照殺人1/照顧者殺人案血與淚 長照3.0怎防悲劇?


長照殺人2/扛起照顧十字架 他們痛訴:這是沒有盡頭的馬拉松


長照殺人3/打造共生社區 長照3.0借鏡日本、芬蘭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生活新聞
人氣生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