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機插滿白海豚家園 環團槓環境部3爭議

風機插滿白海豚家園 環團槓環境部3爭議
瀕危的中華白海豚全台僅剩50隻,離岸風電發展下壓縮他們的生存空間。(圖/海保署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一紙判決,兩個現場。台灣西岸外海百座風機插滿中華白海豚的家;環團控廠商環評承諾跳票怒告環境部,敗訴卻獲判決首例,法官認證環團可替白海豚提告。《NOWnews今日新聞》揭開我國綠能開發下海豚生存戰,產業與生態如何平衡?

中華白海豚數量僅剩50隻,是我國保育類動物,2008年被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列為極危物種。鯨豚研究學者王愈超2015年在《Zoological Studies》科學期刊發表文章指出,台灣海域的白海豚,因為地理區隔無法與中國沿海水域的白海豚交流,屬獨立亞種。


風機插滿白海豚家園 環團槓環境部3爭議
中華白海豚小檔案。(圖/NOWnews社群中心製)

5月18日0時,屏東核三廠2號機停止運轉,宣告台灣正式邁入「非核家園」,發展綠能成為國家重要的政策之一。根據國際風能協會統計,我國在2024年離岸風電總建置量位居全球第5名,目標 2030年設置裝置量達 13.1GW(百萬瓩)、2050年達40~55GW(百萬瓩)。

以西部彰化外海為例,由台電負責開發的「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正如火如荼趕工中,場址恰巧與中華白海豚生態「重疊」,因此在環境影響說明書(後簡稱環說書)提出,將在海域施工前做好水下生態調查的「環境監測計畫」,包含派遣負責目視的「鯨豚觀察員」,以及投放儀器進行水下噪音監測等方式雙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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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白海豚重要棲地與我國離岸風電場址重疊。(圖/NOWnews社群中心製)

儀器遺失 觀測鯨豚竟由14天→24小時

「咚~咚~咚~」離岸風電打樁時,水下噪音聲曝值約200分貝,台大獸醫系教授楊瑋誠研究團隊與國外學術界研究指出,持續打樁30分鐘138分貝,恐讓海豚緊迫賀爾蒙上升,抑制其免疫力。國際研究也提到,離岸風電噪音恐導致鯨豚聽力損傷,干擾行為,迫使海豚拋棄棲地。因此,施工前調查鯨豚生態「至關重要」,監測數據越完整,越能避開鯨豚活動掌握施工進度。

2021年間,台電執行水下噪音監測時,發現儀器遺失,無法取得鯨豚活動的數據,緊急改為派戒護船24小時投放儀器「補測」數據。並於同年5月20日,發函向環境部申請「將1季水下噪音監測14天,改為24小時」。同年7月26日環評委員審查通過,並於5個月後的12月14日發函公告。此舉讓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後簡稱媽祖魚)不滿,認為「環評承諾跳票」,對環境部提訴願不受理敗訴後,再提行政訴訟。

負責訴訟的律師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後簡稱蠻野心足)前理事長陳憲政,拿著「111年度訴字867號」判決書,向NOWnews分析法庭上的3大爭議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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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3大爭議各方說法一覽表。(圖/NOWnews社群中心製)

爭議一:監測大幅縮減,符合環評法規?

針對環境部通過台電修正環評承諾,因水下儀器遺失,由1季監測14天,縮短至24小時的「補救方案」。媽祖魚向法官表示,環境部允許台電「放寬」監測條件,「不符合比例原則」、「架空鯨豚生態調查」。水下噪音協會理事長湛翔智出庭作證說:「沒看過國際上有1天監測資料作為1季資料。」認為補救方案,未提出學術立論基礎,台電不願投入更高成本落實監督義務。

「難道監測數據為0,就代表整季都沒有白海豚出沒嗎?」陳憲政質疑補測數據的代表性,根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後簡稱海保署)所發布「112-113年度水下噪音監測調查計畫」案成果報告書指出,2020-2021年間,在台中至彰化外海都有目擊白海豚的紀錄。

「這是權宜變通方式。」環境部環保司長徐淑芷告訴NOWnews,實務上,海域環境不可抗力因素相對較高,如底床沙波覆蓋、強烈海流作用等,恐造成水下噪音監測儀器遺失或毀損,致數據無法回收。加上當季海象差,考量人員安全,出海投放儀器次數少,致當季已無時間容許執行水下聲學監測,改監測24小時之補救措施。環評委員對此環境監測計畫變更無意見,符合環評法規。

台電委外執行水下監測廠商向法官坦承,「通過環評時,國內尚無離岸風電水下聲學監測經驗,不清楚佈放後遺失(儀器)情況。」強調變更目的並非減少偵測頻率,而是要確保每季都有資料。不難看出,廠商無法落實監測,環境部卻協助「修正」計畫,讓環評承諾淪紙上談兵。

爭議二:環評不落實 國外廠商恐有樣學樣

關於監測時間從14天縮減至24小時,大幅減少監測義務,恐難以達成水下生態調查目的,媽祖魚認為環境部「裁量濫用」,違反行政程序法第7條、第10條。此舉對環境重大不利,不符合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7條、5款規定,對環境影響輕微者,而是對環境影響重大,應重新辦理環評。

「縮短時間是肇因海域環境不可抗力,為降低儀器遺失或損壞風險之權宜變通方式。」台電以書面回覆,此變更經環境部審查通過,予以尊重。至於環團主張應重新環評,環境部則認為環境監測計畫並非變更開發行為。

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台電變更環境監測計畫,經環評委員審查通過,程序合法。環境部允許變更環境監測計畫,也無裁量濫用。且變更監測計畫不涉及開發行為,無需重新環評。換句話說,環境部在兩大爭議上均勝訴,全案仍可上訴。

「連政府(台電)開發的案件都不落實環評,國外廠商會比照跟進!」陳憲政點出這場官司具指標性的意義,即使環評承諾跳票敗訴,守護白海豚戰役卻是一條漫漫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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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採訪團隊,隨環團出海調查白海豚棲息地,圖為台電離岸風電一期示範風場。(圖/簡毓群提供)

爭議三:環團有權替白海豚提告?

誰可以替白海豚提告? 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規範,必須為開發影響範圍內的居民,具有資格提起訴訟。這重擔由長期從事白海豚學術研究及教育推廣的媽祖魚,扛起訴訟代理人的職責,替海豚發聲。首先,媽祖魚主張設置在彰化鹿港環境教育館址,距離爭議風場陸上工程電氣室與海上監測點,均不超過10公里,符合利害關係人範圍內。

陳憲政強調,訴訟困境在於舉證環團具有替自然環境與動物訴訟資格,國內外都少有成功判決案例,最終團隊找出兩篇案例說服法官。以德國為例,聯邦自然保育法第8章指出,「賦予自然保育團體共同參與、權利救濟,縱自身權利未受侵害,於特定情形,亦得提起行政訴訟。」菲律賓法院是承認公民(包含未成年)為自然管理人,可替環境提訴訟,同時執行環境法規權利與義務。

判決書指出:「野生動物如無行為能力之兒童一樣,無法為自身權益發聲,勢必由具充分代表性者,如兒童之父母、監護人一般,可為野生動物受騷擾(干擾)等侵害時提起訴訟。」這份劃時代判決首例,確認媽祖魚可替海豚提告的資格,宛如替陳憲政打了一劑強心針,背後的意義是:「法官把海豚像人一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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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蠻野心足前理事長陳憲政接受NOWnews專訪,說明這份判決確認環團可替白海豚提告,極具意義。(圖/記者王郁勳攝)

「瀕危50隻白海豚,在國外不可能會通過這樣的開發案,台灣被當成第三世界國家看待。」蠻野心足創辦人、媽祖魚理事長文魯彬在鹿港教育會館告訴我們,我國開發綠電卻犧牲生態,台灣用低標準去通過環評,其他外商也會跟進辦理。經濟與環境的選擇題,盼政府監督廠商落實水下噪音監測,扛起生態保育措施的責任,讓白海豚永續悠遊在西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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