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住宿式服務機構 7/1起2階段受理申請

高雄市114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7月1日起兩階段受理申請。(示意圖/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為緩解中、重度失能民眾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的經濟負擔及降低家庭照顧壓力,高雄市政府自114年7月1日起,分別由社會局及衛生局受理民眾申請補助。申請期限採2階段受理,第1階段自114年7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第2階段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3月1日止。衛生局籲請於期限內使用機構者本人(優先)或機構簽約人儘速提出申請,114年度若未及於115年3月1日前申請者,將不予受理。
衛生局指出,本次補助方案為中、重度失能民眾入住依法設立各類住宿式服務機構,包含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及提供住宿式服務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高雄市114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7月1日起兩階段受理申請。(圖/高雄市衛生局)" />
高雄市114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7月1日起兩階段受理申請。(圖/高雄市衛生局)
本次補助資格及金額分別為:
衛生局呼籲入住機構且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者,可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或由入住機構向高雄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評估申請,經取得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後備妥收據、契約書等相關書面文件提出補助申請,可以臨櫃、郵寄及機構代收代送等多元申請。
相關新聞
報稅了沒?列報長照特別扣除額先了解排富條款 3情況不適用
環境部鼓勵汰換空調設備 推行「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
租屋「全額補助」跳票!吳宗憲酸嗆:我請客,你買單?
- 記者:nownews
- 更多生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