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持有48部未成年性影像 被害人最小僅11歲

台北地方法院於8月12日下午4時再度開庭審理藝人黃子佼涉嫌購買未成年少女性影像案。檢方原本起訴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但在持續調查後,又查出另有41部未成年性影像,被害人總數增至48人,其中最小的被害人年僅11歲。



黃子佼於下午3點50分左右抵達法院,身穿與上次開庭相同的深藍色上衣,頭戴白帽,手持一瓶運動飲料。面對記者提問,他始終保持沉默,不發一語直接進入法庭。



本案源於檢警偵辦黃子佼涉嫌性侵、強制猥褻案時,從搜索查扣的硬碟中發現多部女子性影像。調查顯示,黃子佼於2014年2月12日加入「創意私房」網路論壇成為會員,並購買未成年女子性影像。



台北地檢署原本給予黃子佼緩起訴2年處分,要求支付公庫120萬元並寫1200字悔過書。但此處分遭外界批評過輕,高檢署認為偵查不完備,命北檢續查。北檢隨後改提起公訴,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黃子佼。



在7月首次開庭時,黃子佼一改先前認罪態度,改口不認罪。其律師表示,主要是對兒少法新舊條文適用有爭議,並質疑檢方提出的證據。



此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凸顯了網路性犯罪對未成年人造成的嚴重傷害。相關單位呼籲大眾提高警覺,共同維護兒少安全,同時也提醒若遭遇相關情況,應立即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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