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補助改善及充實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室


國教署補助改善及充實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室


為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改善及充實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資源班設施設備,教育部國教署訂定「113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改善及充實身心障礙資源班設施設備實施計畫」,協助各校規劃前瞻及多功能之教學空間,符合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教學需求(如抽離式教學)、輔導諮商、學生休憩空間、特教資料儲存及行政支持服務等運作功能,營造具美感、通用設計之特殊教育友善教學空間,並建構符合分散式資源班運作功能、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潛能及能力發展之教室,營造更友善的校園學習環境。


國教署說明,本計畫採三階段進行審查,分別是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國教署初審及複審(細部設計圖審),並將「規劃兼具美感之教學空間,提升學生環境美化知能」納入審查原則。並於今年7月底前,由國教署聘請具特殊教育、建築設計及主計相關背景等多位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就各校改善及充實計畫及經費合理性進行審查,預計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計93校,並於114年6月底前,改善其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室空間完竣。



國教署補助改善及充實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室


國教署表示,本計畫也分別補助教室設施及設備,將資源挹注在整體教室空間優化。透過對整體空間的改善,更符應身心障礙學生實際需求,並希望提供教師及學生安全舒適的教學及活動空間,增強學習意願。將持續定期受理各學校申請改善及充實身心障礙資源班設施設備經費,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優化特殊教育學習環境。


(資料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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