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修衛廣法 杜絕NCC以換照箝制新聞自由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修改「衛星廣電法」,他今天表示,提案獲55名藍白立委連署支持,把捍衛新聞自由直接入法,對於電視台有不實廣告、違規處罰依舊保留行政罰鍰的處分,但NCC無法再以「換照」來要脅及箝制新聞自由。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洪孟楷、賴士葆、陳玉珍、葉元之、王鴻薇、邱鎮軍、牛煦庭、黃健豪、林沛祥、林思銘、黃仁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衛星廣電法」修法記者會,力挺修法捍衛台灣新聞自由,杜絕政府箝制濫權。

修正案發起人羅智強表示,修法獲得包含民眾黨在內55名跨黨派立委連署支持,修法重點把捍衛新聞自由直接入法,也區分一般頻道跟新聞頻道,提高衛星廣電法的憲政高度。

羅智強指出,在管理模式上,改為先輔導後處分的方式,對於電視台有不實廣告、違規處罰依舊保留行政罰鍰的處分,但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無法再以「換照」來要脅及箝制新聞自由。

羅智強表示,36年前台灣解除報禁,然而36年過後,民進黨卻成為民主逆流,忘了黨外解除報禁的努力,甘冒大不諱關新聞台,包括前總統陳水扁、行政院長陳建仁都曾公開反對政府有權關新聞台,因此他認為這次修法就是要捍衛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守護民主前輩的努力。

賴士葆指出,NCC成立宗旨是要仿照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將管制新聞自由的新聞局改成獨立機構。結果現在NCC把自己變成過去的新聞局,什麼都要管、什麼都要抓。FCC對新聞台是低度管理,而台灣是高度管理,甚至以換照的手段,關掉不符己意的新聞台。

牛煦庭表示,在台灣重大殺人犯可以逃脫死刑,但是新聞台只要報導不符合政府要求,就會被永久關閉,這符合民主自由的價值嗎。當政治力介入後,只要不合己意,政府就能堂而皇之介入要求關閉,如果NCC被民進黨變成怪獸,立法院就會出面捍衛新聞自由,推動修法並儘速審查,還給台灣社會健康的新聞自由環境。

黃健豪表示,NCC的組織章程是為了落實憲法、保障言論自由,這幾年作為卻是在打壓新聞自由,真正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就是「喜歡看就看,不喜歡看就不要看」,不該由政府決定可以揭露什麼樣的資訊。NCC現行做法,違反憲法跟新聞自由的意義。應當還給台灣人有自由選擇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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