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動法律戰 學者:企圖約束國際干預武力侵台

台灣關係法明定,任何構成西太平洋威脅之舉將為美方關切。學者指出,中國對台發動法律戰,就是要在武力侵台之時,約束美國與國際社會的干預,最終主張發動戰爭的合法性。

今年適逢台灣關係法生效45週年,美國以該法作為美台斷交後的往來依據,並表明西太平洋和平穩定符合美國利益,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前途之舉,將被視為區域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並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

台灣教授協會今天舉行「捍衛西太平洋地區的自由與民主:從美台共同防禦到台灣關係法」學術研討會。與會的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教授郭育仁表示,中國發動法律戰是要在武力侵台時,約束美國與國際社會干預的重要課題。

郭育仁指出,首先是透過反國家分裂法、聯大第2758號決議等,制約與消滅國際社會與第三方,介入中國以非和平手段或武力侵台的正當性與合法性,以及最後發動戰爭的合法性。

他表示,第二步是頒布國家安全法、海警法等,刻意貶抑「台灣當局」為地方政府,不具備依照國內法創設的管轄權,包含否定台灣ADIZ、海峽中線、金門禁限制水域等劃定。

郭育仁說,第三步是透過懲治台獨22條意見,以模糊的法律概念與嚴格刑罰,使台灣人產生集體心理畏懼,制約台灣政治選項與人民行為,分化台灣內部進而要求台灣人主動效忠。

被問及台灣應如何反制,郭育仁坦言,「政府仍不夠積極」,中華民國目前仍是聯合國憲章第23條所載明的常任理事國,並未被推翻,政府應有所主張。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陳怡凱則說,台灣應主動與中國劃清界線,並提出正確的國際法論述,意即台灣與中國互不隸屬、中國內戰早在1949年結束,以及聯大第2758號決議與台灣領土主權歸屬無關。

「無論台灣是否為國家,都與中國沒有任何關係」,陳怡凱指出,1979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撤銷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流亡政府的承認,同時在台灣關係法將台灣主權處分給台灣人民,中國武力侵台將被美方認定構成西太平洋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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