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朝野協商共識 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12/24表決

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相關審查時程,各黨團達成共識,包括12月2日舉行人事同意權案的公聽會等,也決定審查完畢後,於12月24日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民國105年11月1日就任的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許宗力、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蔡(火冏)燉,以及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任期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

為使大法官任期銜接,發揮憲政功能,總統賴清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包含正、副院長在內的7位大法官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主持朝野協商,討論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審查時程,民進黨團希望用院會的時間處理,因為現在各委員會正加緊審查總預算案,且委員會還要因應4大預算案與NCC、公平會人事同意權案,但在野黨團認為這會嚴重壓縮院會處理法案的時間,雙方意見分歧。

經韓國瑜居中協調、各黨團溝通後,最終達成共識,並簽署協商結論,包括12月2日舉行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由國民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團推薦1人。

此外,12月10日改開全院委員會,並與12月11日、12月12日合併為一次會。12月10日上午審查司法院長被提名人,下午審查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12月11日、12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每位被提名人各由7位立委進行詢答,由國民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團推派3人、台灣民眾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審查完畢後,於12月24日院會上午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協商結論提到,投票時,司法院長、副院長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併為一張同意權票。各黨團如有關於司法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的書面問題,於11月28日中午前送至議事處彙整,並由立法院函送提名機關轉致被提名人,以利後續審查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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