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與詐團劃清界限 法官石育恩與檢察官吳亞芝遭彈劾

監察院說,遭停職的橋頭地院候補法官石育恩涉不當查詢案件,且與詐騙集團律師有不當財物往來;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也涉不當查詢案件,並傳送書類等資料給律師男友,嚴重損及司法形象,因通過彈劾2人,移送懲戒法院。

律師鄭鴻威涉為詐騙集團辯護時洩密遭訴,且被控將現金寄放石育恩辦公室,石育恩也因此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全案尚在審理中。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石育恩非因公務使用「司法院使用前案資料查詢系統」查詢相關案件8筆,且與詐騙集團鄭姓律師間有新台幣330萬元來源不明的資金往來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與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

監察院說,吳亞芝非因公務使用「法務部單一窗口之書類檢查系統」查詢資料,並將資料傳給身兼律師的朱姓男友,還積極鼓勵朱姓男友要打入詐騙集團圈子、接案,另還在知道詐騙集團律師已涉犯洩密等罪時,未依法偵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檢察官倫理規範等規定。

監察院指出,石育恩與吳亞芝有重大違失,已不適任法官與檢察官職務,監察院於3月6日經13位審查委員全數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王麗珍、郭文東提案彈劾2人,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建請懲戒法院審酌法官法規定免除2人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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