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掛變造車牌 金山警鷹眼識破是假的


騎士掛變造車牌 金山警鷹眼識破是假的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金山警分局石門分駐所所長楊博華、警員李宗翰及老梅派出所副所長吳尚翰、警員楊庭瑋等人,昨(4)天凌晨2時許,在台2線淡金公路執行防制危駕勤務。金山警分局表示,執勤過程,員警發現1輛有噪音的疑似改裝機車,立即上前攔查,員警一眼就發現機車車牌為偽造車牌。全案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將20歲林姓騎士移送偵辦。


金山警分局表示,楊姓所長等4人,在石門區淡金公路一處空地,攔查林姓騎士。盤查身分過程,發現車牌車號竟是民國84年間,1名陳姓車主通報失竊的車牌,而且車形與車籍資料根本不符,車號號碼的形狀及外觀,也十分怪異。通報交通分隊後,由分隊長吳昀潔及警員張敬承等,到場協助確認及辨識,複核比對後,確認林姓騎士懸掛的車牌就是偽造車牌。


金山警分局表示,深入追問後,林男坦承先購買了1輛報廢機車,約於1個月前,在蝦皮網站訂購車牌,最後隨機選取車號,組裝上路,以規避違規舉發。而且當時網路商家,已明白表示假車牌是非法的,完成交易後即關閉聯繫。只是,他也沒想到會選到一面已通報失竊的車牌。


金山警分局表示,警政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於執行各項攔檢勤務時,加強查緝辨識車牌、車體與行照是否符合,並與交通部跨部會合作,車籍系統加註記偽造車牌,提醒執法人員注意,提升查緝力度,並建議交通部修法提高偽變造車牌罰則及提升現有車牌防偽辨識功能。


金山警分局呼籲,機車號牌已於民國101年12月17日由6碼增為7碼,不論新、舊牌照,都有交通部公布的英文字與數字規格。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開罰1萬800元外,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法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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