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車手設局黑吃黑 高鐵站截車吞300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詐團一名邱姓車手,去年10月間得知同詐團另名林姓車手要到彰化收取300萬元贓款,竟夥同沈姓、翁姓等6名友人以撞車的方式進行攔截,將300萬與車上行車紀錄器的記憶卡奪走,事後拿25萬元給翁男、李姓少年做為報酬,而林男馬上報警,翁男落網坦承「是邱說要搶車手的錢,要黑吃黑」,「如果警察問,要說是行車糾紛」,法官審理後,依結夥3人強盜罪,將邱男及沈、翁3人判處9年至8年不等刑期。
判決書指出,邱男本身就是詐欺集團車手,但他的上手下命令,要他在去年10月19日下午3時15分許,到彰化某超商,監視同一個詐團的林姓車手向其他車手收取投資虛擬貨幣的300萬元。
邱男與沈姓、翁姓、李姓少年、及「金毛」、「阿彬」等人,分別開著2輛懸掛假車牌的自小客車尾隨林男,並在路口處包夾後撞車攔截,一群人下車分別站在林男坐車左右後車門控制並動手毆打林男,另名共犯則取走裝有300萬元現金的包包後乘車逃逸。
邱男、沈男、李姓少年為避免犯行曝光,在前往彰化高鐵,大社路與站區路2段路口,又將林男座車攔下,沈男再下車搶走林男行車紀錄器內的記憶卡,事後邱男將20萬元分給翁,5萬元分給李姓少年。
邱男在庭訊時坦承自己是詐欺集團車手,原本應依指示向林男收水,當天中午吃飯的時候沒有預先計畫黑吃黑,是臨時起意去攔車,現場攔車的事情是彼此間的默契。
沈男則否認全部犯罪事實,辯稱,「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他們要去行搶」,「第二次攔車時,但我沒有拿記憶卡,我只是問被害人司機有沒有裝行車紀錄器,然後把它刪除。」
翁男則在警詢及偵查中改口稱,吃飯時邱男跟沈男說這單有300萬元左右,說要搶車手的錢,要黑吃黑;事後邱男也說,如果警察問,要說是行車糾紛。
由於邱男曾因詐欺案件,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於2022年7月1日出獄;翁男也曾因傷害、違反藥事法等案件,判刑6月確定,於2022年2月2日執行完畢出監。
法官審酌,沈男不僅否認犯行,「沒有拿記憶卡,只是刪除行車紀錄器影像」、被告邱、翁仍為「因行車糾紛而停車」等作不實陳述,且3人均未賠償白牌司機損失,也未返還強盜財物,依犯結夥三人強盜罪,邱男重判9年、沈男判處8年6月、翁男則判處8年徒刑,未扣案的300萬元、包包及記憶卡沒收,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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