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踩空受傷求償 二審逆轉遠東飯店免賠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的田姓空服員,入住公司簽約的台北遠東大飯店,外出時因飯店大廳外地面高低落差踩空受傷,她提告求償財產及非財產上損害金額為1844萬1680元,台北地院認定,飯店未於落差處設置警示裝置或標語,致田女受傷,判決須賠償44萬4000餘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以田女摔傷與飯店地面高低落差之設置或有無設置警告標誌及安排人員提醒沒有因果關係,逆轉改判免賠。可上訴。
田姓空服員是於107年10月30日晚間8時入住聯合航空簽約的台北遠東大飯店,她於晚間9時許步出遠東飯店大廳外欲前往附近之夜市,卻因踩空重心失衡,造成身體往左側傾倒,雙膝跌跪至飯店所屬鋪設有凹凸不平地磚之地面,受有肩膀、手腕、膝蓋及腳板等多處傷勢。
田女起訴主張,因遠東飯店原始設計的地面高低落差邊緣沒有放置警告標示或其他安全防範措施,又未派員提醒應注意該高低落差,致使她因照明不足,無法即時察覺而踩空重心失衡受傷,耗費大量時間治療,且至今仍未復原,因此留職停薪無法工作,甚且因為行走或拿物品即需忍受身體上各種莫名疼痛,精神受創甚鉅,嚴重影響工作及生活品質,向遠東飯店求償1841萬1680元。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遠東飯店門前之通道存有高低差,且未於落差處設置警示裝置或標語,已不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判決須賠償田女薪資損失及慰撫金等共44萬4995元。田女上訴二審。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遠東飯店地面的建築設計符合建築相關法規,並得以通過建築物安全檢查,且為行人通道路緣常見設計,亦可見於其他觀光飯店,符合一般業界所採認之標準,足認發生事故地面高低落差之設計於鼎鼎公司提供服務時,符合當時科技或 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而無安全性之欠缺。
同時,依台北氣象站當日雨量資料及該事故發生時之監視錄影畫面截圖,可見事故發生地面於該事故發生時並無濕滑情形。又該地面近遠東飯店處為行人通道,該地面鋪設有紅色地毯,鄰接處為車輛通道,則鋪設有地磚,而人行道考慮保護行人、導引車流之需,高於相鄰車道者所在多有,一般人本可預期人行道與車道之高低落差存在,按諸一般情形,通常不致發生行人摔倒之結果。
且該高低落差的地面,無論是使用目的、顏色或材質均截然不同,行經該處之一般人不難從地板顏色、材質或整體空間規畫,得知有高低落差,應不至因高低落差而跌倒,即無需特別設置警告標誌或安排人員提醒。
又一般人於道路行走時,因各人之身體狀況、注意力、行走習慣各異,縱行經處無高低落差,亦可能發生跌倒意外等憾事,未必與地面高低落差之設置或有無設置警告標誌及安排人員提醒有關。
所以,該地面存在高低落差,及有無設計 確保安全防範措施,均難謂與系爭事故之發生,存在相當因果關係。
合議庭指出,鼎鼎公司並無違反消保法第7條規定,就該事故之發生亦無故意或 過失,且田女主張鼎鼎公司有責任原因之事實與該事故之發生,難謂存在相當因果關係,則女請求鼎鼎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為無理由。因此駁回田女上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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