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貨充星洲貨交差海軍雷達標案 廣昱科技等人一審判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海軍艦隊指揮部109年招標雷達「60KW發電機組」採購案,由新北市中和區廣昱科技公司以低於底標80%的價格得標,不過,廣昱科技卻被發現以大陸貨偽裝成新加坡製造交差,不法獲利約8259萬元,新北地院今(28)日依共同詐欺罪判處廣昱公司賴姓負責人徒刑2年6月營運管理部林姓主管1年10月、關係企業新展家公司何姓負責人1年6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海軍艦隊指揮部在108年8月間就60KW發電機組分4個標案招標,包含60KW、150KW、400KW、800KW,底標分別是4180萬、480萬、3300萬及4860萬,採最低標,並規定機組要是歐美日品,不得為大陸製造、進口、轉口,當時有5家業者投標,廣昱公司以低於底價80%、約2000至3000多萬不等得標3案,並強調機組都是歐洲進口。
不過,廣昱公司賴姓負責人及其公司林姓營運管理部主管和關係企業何姓負責人,早在決標前就已知上述機組都是從大陸引進,為刻意避免違反規定,還刻意洗產地到新加坡,同時偽造正版原廠英文證明書,使開標人員混淆。
何男甚至持不實原廠製造證明文件,同時撕毀標示大陸製造進口的簡體貼紙,企圖躲避第一階段驗收,從中獲得8259萬不法利益。
被告3人在新北地院審理時,均否認犯罪,並辯稱招標文件所要求之發電機或引擎僅須是歐、美、日品牌,僅有零組件部分須非中國大陸製品,並指摘艦指部文意不明屬條文解釋之履約爭議。
不過,合議庭審酌所有事證,認定招標案的招標文件中規格表記載「發電機組須為歐美日品、零組件不得為中國(大陸、港、澳)製造、進口、轉口」等語,艦指部與廣昱公司,於「投標前」均確知係指發電機組之引擎、電頭及零組件部分均不得為中國(大陸、港、澳)製造、進口、轉口,並沒有文意不明狀況。
合議庭認為,被告等人於投標前刻意向歐洲廠商詢價或於決標時所為之保證行為相矛盾,足認被告們的辯詞為事後卸責之詞。且由被告LINE的對話紀錄中,有撕去引擎上簡體字貼紙,並企圖調整與向GE公司進口之引擎相同之貼紙的內容,認定被告等人矇混,因此依共同詐欺罪對3人判刑,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 記者:張孝義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