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明確挺死刑 陳宏達讚:展現風骨


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明確挺死刑 陳宏達讚:展現風骨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等同實質廢死,新竹市正義輪胎行8死縱火案11日經高院改判無期徒刑更引發社會不滿,立法院審查大法官人事案,曾任法官的王碧芳答詢時明確表態「認同死刑」;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今(12)日在臉書相挺,表示「很難得看到實務界出身被提名人王碧芳法官勇於提出對於死刑違憲與否之意見,展現大法官應有的風骨」。


王碧芳在立院答詢時,以其曾任法官審理過的一件性侵殺人案,被害者媽媽陳述時的哀戚面容,彷彿已跟著女兒死去。認為犯罪情節嚴重,若無相對應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採取死刑才是罪責相當。


對於王碧芳在立院毫不避諱的認同死刑,陳宏達在臉書發文相挺。陳宏達表示,很難得看到實務界出身被提名人王碧芳法官勇於提出對於死刑違憲與否之意見,展現大法官應有的風骨。


陳宏達指出,憲法法庭為憲法守護者,動見觀瞻;大法官是國家名器,民之所望。理應在「大海洋」舉才,以昭公信,而不是在「小池塘」撈魚,近親繁殖;政治色彩、政黨性格濃厚者,嚴重影響人民信賴,尤不適合。如果台積電當年也是這樣「用人唯親」的取才標準,相信絕對不可能成就今天的護國神山。


陳宏達說,尤其歷來學者佔絕大多數,固然皆「學富五車」,但長期生活在象牙塔,完全聽不到被害人的聲音,關起門來自行創建一些立基不穩的法理、標準,連自己大法官同僚都無法說服,每每生成諸多不同意見書,遑論社會大眾接受程度,與人民法律感情自然漸行漸遠,「司法為民」最終淪為一句空洞的口號。


陳宏達強調,為國家長治久安,忠言逆耳,仍要籲請掌握大權者提名之際以民為念,立法諸公亦應善盡把關之責,還給司法一個公正、超然、獨立、純淨的審判空間,俾免重蹈覆轍,留下歷史汚名。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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