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提憲訴法修法 劉靜怡:尊重但要有配套措施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今天指出,有在野立委要修憲法訴訟法,恐讓人民權益受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今天表示,尊重立法院政治部門的協調,她不是百分之百反對修法,但必須要有配套制度,相信所有的國會修法是基於善意。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

郭昱晴詢問時,說明憲法法庭與大法官的最終目的是服務人民,確保人民不受違憲行為侵害,而且司法院112年統計也顯示,受理案件中96.69%都是人民聲請案,保護人民權利就是憲法法庭的核心功能。

郭昱晴指出,不過在野黨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將憲法裁判計算大法官人數的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並將裁判做成門檻提高至法定總額的2/3,這有影響人民基本權利保障的疑義。

劉靜怡說明,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做為未來的司法者,她基本上尊重立法院政治部門之間的協調,不便置喙,但如果要修成這樣,應該要有好的配套制度或措施,確保憲法法庭的實質運作可行性,也不要損及憲法賦予司法權的司法自主性,或是妨害大法官行使職權。

劉靜怡表示,她並不是百分之百反對修法,這是立法院的職權,但修法必須要有配套,她也不認為任何國會修法是基於惡意而來,而是基於善意而來。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提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第43條及第95條修正草案,將憲法訴訟法作成判決及裁定的計算大法官人數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並將憲法裁判作成門檻提高法定總額的2/3。若修正後,憲法裁判至少須有10名以上大法官參與,且須有至少10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做成憲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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