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來開匯/大法官釋憲後火速改判無期徒刑 張介能控訴:罪證確鑿竟逃死


中午來開匯/大法官釋憲後火速改判無期徒刑 張介能控訴:罪證確鑿竟逃死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我們以前可以說是小康之家,事件發生之後一切都改變了。」師鐸獎女師案受害者丈夫張介能,今(16)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張介能表示,妻子頭部粉碎性骨折等14處重創傷口,大量失血而死;而全案纏訟10年,兇手劉志明曾被5度判死,最高法院卻認為「非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罪」改判無期徒刑,成為大法官做出憲判字第8號後逃死的首例,張介能心痛質疑,「想請問非最嚴重之罪定義為何?」


「那一幕,車門是我打開的,永遠沒辦法忘記。」張介能回憶10年前,2014年12月3日案發當天,他著急地尋找妻子、孩子到處找媽媽,連妹妹及妹夫一家也來幫忙尋找,報警後,警方建議他們再回去車內仔細尋找。


「我妹夫手電筒一照,大喊,她在車裡面。」當車後門打開,看到妻子被塞在後座腳踏墊上那一幕,張介能說,「我就算是看了5年的心理諮商,但仍永遠也無法忘記」。


張介能指出,審判過程他幾乎全程參與,僅有1、2次他因事出國而未到庭,「尤其是一審的過程,犯人記憶最深刻」。他說,從妻子的行車紀錄器查看,就在舊城國小附近、還未到哈囉市場前,兇手早就盯上他太太,並一路尾隨還被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拍到。


「回頭看我太太那眼神,就一臉兇相!」張介能不滿表示,當時媒體錯誤報導,意指他妻子與兇手在路上有摩擦或是糾紛,因此才引發殺機。「我講這麼詳細,就是要顯示出,兇手目的是要確認目標,是否就只有我太太一人,才好犯案」。


「聽到鐵鎚砰砰砰的聲音、我太太呻吟聲,然後又砰砰砰!」張介能回憶當時與檢警勘驗行車紀錄器,他憤怒地說,兇手本來不需要把人給敲死、不要發生命案,「但是你還是繼續,不斷敲,很淒慘」。


張介能表示,由於兇手不知道車子的暗鎖位置,因此不斷使用鐵鎚重擊他太太頭部,當逼問不出、無法將車開走時,就將人拖到後座,「這時候就做了很多傷天害理的事情」,包含性侵、聽到拉開包包拉鍊的聲音、零錢倒出的聲音。


而最讓人心痛的,張介能說,「兇手把我太太的手機扳斷,斷絕她求救的機會」,並將車鑰匙拿走,將人反鎖在車內、塞在後座腳踏板就揚長而去,讓家人在第一時間找不到,錯失救援時機。


「她喜歡冰島、加拿大的路易斯湖,以及美國的大峽谷,原本要在我65歲後 一起去旅遊的。」張介能邊說、眼神只是直直空洞的看著前方,他說,事情發生之後,他一個人也不可能、也不會有心情去了。


對於審判過程,張介能表示,原本一審並未請律師,因為認為兇手殺害他太太,一切罪證確鑿,「但是直到更三審,我看到兇手一直都竟有3位律師,我很憤慨,覺得不可思議!」甚至在更四審時,兇手的律師團又多了一名見習律師,讓張介能不禁痛批,「一直幫兇手辯護的法律扶助基金會,非常糟糕」。


張介能指出,兇手之前5次判死,都確定兇手行徑罪無可恕,也沒有任何精神疾病集思覺失調、反社會人格;而最不能接受的,是在是在大法官釋憲後2周火速地判刑、改判無期定讞,「理由都說是非最嚴重之罪,我想知道定義,到底什麼是非最嚴重之罪?」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影音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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