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虐死剴剴案還有2兒童受虐 保母姊妹再被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保母劉彩萱與劉若琳姊妹將收托男童「剴剴」虐待致死案,經台北地檢署持續追查,發現還有潘姓及蔡姓幼童受虐,其中潘童被張開雙腳、跨站椅子蹲馬步,蔡童被以布條綑綁在餐椅上,今(20)日依妨害自由凌虐罪起訴2人。
檢方起訴指出,剴剴案發生後,檢方透過警方轉知家長帶離其他劉姓姐妹照護的嬰幼兒,其中潘母發現潘姓嬰兒有嚴重尿布疹、肛門口嚴重紅腫、水泡掉皮、潰爛,懷疑保母根本沒有更換尿布。檢方透過醫師診斷,認定劉彩萱未按時更換尿布、保持清潔,有害身心健全發展。
深入追查後,發現劉氏姊妹明知潘童未滿1歲,肌力不發達,尚未學會走路,無法雙腳站好,112年9月12日在她們托育潘童處所,為限制潘童行動而將潘童雙腳張開,使其一腳跨站於椅子上,另一腳蹲馬步站於地上,致潘童上不去也下不來。
劉氏姊妹並在潘童感覺痛楚不安,尖叫大哭、右腳支撐不住滑動,致椅子晃動,感到驚嚇、嘶吼喘氣、轉頭伸手求助時,仍放任潘童一腳跨站於椅子上,另一腳蹲馬步站於地上,持續厲聲哭叫而未有何積極處置,以此非人道方式對未滿一歲幼童實施凌虐,以及妨害其行動自由致戕害幼童身心健康及、雙腳肌肉、身體骨骼等正常發育。
此外,劉氏姊姐經由兒福聯盟媒介,與蔡姓男童簽署家庭托育契約書,約定以每日1000元代價,在劉若琳住所全日照護蔡童,費用則由兒福聯盟支付;不料,劉彩萱乘劉若琳因雙側鼻息肉及鼻竇炎,於112年10月27日至112年10月30日,到萬芳醫院住院接受手術治療,由劉彩萱單獨托育蔡童期間,在其托育蔡童處所,以布條綑綁蔡童四肢方式,將蔡童雙手反綁於餐椅背,雙腿綑綁固定於餐椅上,以上述非人道待遇、凌虐方式限制蔡童行動自由及身心正常發育。
檢方並由劉氏姊妹手機採證,查出劉若琳在112年9月3日涉任由7個月大的林姓幼童對僅5個月大的蔡姓幼童動手動腳,以腳抵住蔡童頭部,拉脖子上的奶嘴掛繩,反覆用力勒緊蔡的脖子,彈擊蔡的眼、鼻、臉、頸等處。
蔡童感到痛楚、驚恐、不安而嚎啕大哭,劉氏姊妹仍未予阻止,或將蔡童與林童隔開,移至安全處所,反以戲謔態度在旁錄影、容任林童反覆以強暴脅迫方式凌虐蔡童,妨害蔡童之行動自由及身心正常發育。
檢方認定,劉姓姊妹對全日照護的蔡姓、潘姓嬰兒等行徑,分別涉刑法286條第1項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及妨害自由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傷害、強制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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