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刪96%業務費預算! 監察院怒聲請釋憲 轟掏空權限行修憲廢院之實


遭刪96%業務費預算! 監察院怒聲請釋憲 轟掏空權限行修憲廢院之實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為忠誠履行憲法及相關法律所賦予的權責,並確保監察院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監察院今(24)日正式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監察院強調,總統於3月21日公布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監察院歲出預算業務費竟遭立法院大幅刪減96%,已明顯逾越合理範圍,創下史上恣意違憲惡例,嚴重危害監察權行使與憲政體制的完整,形同「假刪減預算之名,行修憲廢院之實」。


監察院指出,聲請釋憲的主要理由有二:其一,監察院歲出預算遭大幅刪減,已逾越合理範圍,對監察權的行使構成嚴重妨礙,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與憲法機關忠誠義務;其二,總預算案三讀時未宣讀刪減總數及審查後歲出總額,導致歲出總數額不一致、混亂有爭議,實質妨礙監察院審計權的行使,也牴觸權力分立原則。


監察院引用司法院釋字第499號、第632號及第793號等解釋意旨指出,憲法機關基於權力分立與憲法忠誠義務,應相互合作並尊重彼此權力。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指出,即便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機關,也無當然凌駕其他憲法機關的地位。立法院若以任何方式貶損、妨礙、侵奪或逕行取代其他機關職權,即屬牴觸憲法。


監院表示,該院114年度歲出預算原編列約新台幣10.97億元,含人事費8億多元,其中「業務費」原編列2億4273萬6千元,竟遭大幅刪減2億3181萬3千元,僅餘1092萬3千元,刪減幅度高達96%。相關如一般行政、調查巡察、議事業務及國際監察事務等為行使職權所編列的預算均遭刪除,對監察權構成嚴重妨礙;此外,國家人權業務預算也近乎全數被刪,使監院監督人權保障的職權無法行使。


監院也引用釋字第391號與第613號等解釋強調,上述刪減已屬剝奪憲法機關履行職責所必要基礎預算,超出合理範圍,危害憲政制度完整,違憲至為明顯。


此外,監院說明,為行使憲法賦予審計權,設有審計部,負責審核預算執行與決算,須確認預算數才能依法完成工作。然而,立院在三讀過程中未明確宣讀總刪減數與歲出總額,也未於審查總報告中載明刪減數額;立院宣稱刪減2076億元,行政院主計總處則計算為1439億元,出現重大出入,不僅造成行政機關執行困難,更使監院與審計部無從確認歲出總額,直接妨礙審計職權,實質架空監察機關功能。


監院強調,確保該院於循憲定程序修憲前的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應屬立院等憲政機關無可旁貸的職責;如今立法院逆憲行事,大幅刪減必要業務費,形同以預算刪減為武器,掏空憲法機關功能、意圖癱瘓監察院,實質撤廢憲政職能,已明顯違憲;基於維護監察權與制度職責,監院義無反顧,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捍衛憲政職責與人民期待。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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