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提「剴剴案」糾正 指托育人員監督流於形式 北市府提嚴正澄清與回應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監院提「剴剴案」糾正 指托育人員監督流於形式 北市府提嚴正澄清與回應
台北市政府(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Google Map)

1名1歲男童剴剴2023年底因家庭因素,經雙北市府社會局和民間社福團體兒童福利聯盟協助,轉介給一名領有執照,且與兒福聯盟有合作關係的劉姓保母照顧,未料該名男童竟遭保母姊妹凌虐致死,相關事件於去(2024)年3月爆出後引發全民怒火。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5月13日對此案宣判,認為劉彩萱、劉若琳以虐取樂,惡性重大,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下妨害自由而凌虐致死等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監察院今(29)日提出「剴剴案」的調查報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並將兒盟社工違失情形,移請司法機關參酌。對於監察院認定台北市府居家托育服務訪視輔導不彰及居托人員輔導管理流於形式,台北市府則提出嚴正澄清與回應。

有關監察院針對剴剴案辦理記者會表示,北市府居家托育服務訪視輔導不彰及居托人員輔導管理流於形式,北市府社會局嚴正澄清回應:

一、居托中心訪視依照規定進行 社會局已完成內外部調查並持續優化

北市府社會局指出,剴剴案後第一時間即啟動內部調查,並配合檢調移送所有訪視紀錄、指引等資料,並邀集外部專家學者進行制度面調查與建議,積極優化服務品質。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於劉姓保母收托期間,皆依中央法規訂定之頻率完成訪視,全日托兒童一年內訪視四次,剴剴於2023年9月1日新收托後,1個月內在9月26日完成新收托訪視,且訪視當日確實於登記之地點托育,故剴剴9月26日該次訪視之頻率及托育地等皆符合中央規範。當時訪員訪視無異常,下一次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訪視預計安排於12月下旬無預警訪視,不料12月25日發生憾事。

關於寶寶日誌部分,法規無一定形式,由家長與保母協議紀錄方式,剴剴由兒盟社工委託保母照顧,則由保母和兒盟社工協議紀錄方式。

另提及有另外兩名全日收托之幼童亦疑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一童為兒盟轉介,另一童為家長送托。送托期間,其中一位家長向居托中心反應兒童紅屁股的問題,居托中心有立即介入處理,並確認保母的照顧方式,並將處理結果向家長回報。居托中心訪視員對於該兩名全日收托之幼童,依法皆有定期訪視,亦有聯絡家長關心兒童送托照顧情況,並提供相關協助。

二、嚴正澄清有關剴剴瘀傷狀況未入居托中心訪視紀錄

有關監察院記者會提及,兒盟陳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之照片,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然次日台北市文山區居托中心進行訪視,訪視紀錄卻無相關記載。台北市府社會局說明,報載兒盟陳社工訪視拍攝到案主額頭瘀青之照片,為兒盟陳社工2023年10月24日提供給案主家屬之照片,因社會局無法確認其拍攝時間,故無法調查訪視員紀錄是否不實,此已移由司法機關偵辦。

三、台北市政府持續精進 優化制度確保孩子安全

北市府社會局表示,該局率先提出無依兒童待出養安置期間三方共訪,北北基桃共同合作建立機制。社會局持續針對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訪視品質再精進,除提供受託單位內、外督經費,以利受託單位能於各面向持續提升服務品質外,社會局亦把培訓訪視員訪視敏感度列為114年重點課程,以確保訪視工作能更精準的發揮效能,讓孩子可以在安全與關懷的環境中成長,並以更嚴謹的態度防杜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維護兒童最大利益。

北市府社會局也呼籲,剴剴案調查仍持續進行,盼各界實事求是,片面資訊不僅可能造成誤會引發社會對立,更可能造成外界對整體保母托育制度產生誤解,進而傷害到第一線托育人員、家長與訪視員的專業信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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