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駐泰代表莊碩漢涉性騷 撤職罰款30萬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前駐泰國代表莊碩漢涉性騷擾女部屬,監察院今年7月間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判決莊碩漢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另罰款新台幣30萬元。
監察院說,莊碩漢在任職駐泰代表處大使兼館長期間,在出差執行公務時,違反乙女意願握乙女的手,以及要求乙女到其房間討論修改致詞稿等,言語及肢體性騷擾行為,令乙女感到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但礙於其權勢不敢伸張。
監察院認定,莊碩漢的行為違反性別自主分際,已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性騷擾定義,外交部也做出相同認定。莊碩漢的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情節重大,7月間通凹過彈劾莊碩漢,移送懲戒法院審理。2024/10/07
監察院說,莊碩漢在任職駐泰代表處大使兼館長期間,在出差執行公務時,違反乙女意願握乙女的手,以及要求乙女到其房間討論修改致詞稿等,言語及肢體性騷擾行為,令乙女感到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但礙於其權勢不敢伸張。
監察院認定,莊碩漢的行為違反性別自主分際,已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性騷擾定義,外交部也做出相同認定。莊碩漢的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情節重大,7月間通凹過彈劾莊碩漢,移送懲戒法院審理。2024/10/07
- 記者:自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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