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6V軍購案延後結匯付款 審計部盯緊
【記者黃緒生台北報導】空軍司令部向美方採購F-16V戰機,經審計部查核發現,戰機交機期程延宕,空軍司令部仍按合約付款期程結匯付款,致有資金滯存美方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修訂合約,延後付款期程,避免資金滯存美方。
審計部24日指出,政府為因應敵情威脅需要,逐年籌獲高性能新式戰機,以提升聯合作戰效能,自109年起編列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向美採購66架F-16V戰機,總經費2,472億餘元(其中向美採購合約80億美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5年。
然而,審計部於112年2月查核發現,F-16V戰機交機期程延宕,原訂112年第4季出廠第1批戰機,經美方告知須延後至113年第4季出廠,惟未配合調整付款期程,仍依原規劃期程結匯付款,截至111年底止,美方尚未支付予廠商金額,占累計結匯予美方金額之6成以上,顯示與美方實際支付廠商期程存有落差,審計部遂於112年5月函請空軍司令部檢討改進。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空軍司令部已於113年3月修訂合約付款期程,將原訂於113年第1季及第2季付款金額共計6億3,045萬餘美元,配合實際交機期程,延後於113年第3季至115年第4季期間付款,並積極管控美方產製及交機進度。2024/10/24
審計部24日指出,政府為因應敵情威脅需要,逐年籌獲高性能新式戰機,以提升聯合作戰效能,自109年起編列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向美採購66架F-16V戰機,總經費2,472億餘元(其中向美採購合約80億美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5年。
然而,審計部於112年2月查核發現,F-16V戰機交機期程延宕,原訂112年第4季出廠第1批戰機,經美方告知須延後至113年第4季出廠,惟未配合調整付款期程,仍依原規劃期程結匯付款,截至111年底止,美方尚未支付予廠商金額,占累計結匯予美方金額之6成以上,顯示與美方實際支付廠商期程存有落差,審計部遂於112年5月函請空軍司令部檢討改進。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空軍司令部已於113年3月修訂合約付款期程,將原訂於113年第1季及第2季付款金額共計6億3,045萬餘美元,配合實際交機期程,延後於113年第3季至115年第4季期間付款,並積極管控美方產製及交機進度。2024/10/24
- 記者:自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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