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查緝專刊未見林秉文 刑事局:不影響通緝身分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88會館地下匯兌案通緝犯林秉文逃亡迄今,警方通緝犯查緝系統卻無資訊。對此,刑事局今晚說,新北地院未發文協請發布,但已交辦駐外聯絡官依法追緝。

警政署刑事局今晚透過新聞稿表示,林秉文在去年12月27日遭新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後,警政署「查捕逃犯系統」就有該筆通緝資料,並可於M-police系統直接查詢通緝狀況。

刑事局說,因本案為新北地院審理,去年12月5日開庭,林秉文未到庭,新北地院於同年12月9日核發拘票,但林秉文同年12月26日再次未到庭,新北地院便發布林秉文通緝;但新北地院迄今未曾發文協請刑事局發布要案查緝專刊,所以在官網上未能查詢到,但不影響其通緝身分。

發布要案(緊急)查緝專刊作業,刑事局表示,是依據「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主要針對各警察機關偵辦案件中,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或金融秩序的通緝犯,有緊急追緝及告知公眾的必要,查緝此類通緝犯具有高度拒捕風險,才發布專刊協請民眾提供破案線索。

同時,藉此提醒各警察機關注意執勤安全,加強查緝到案。

刑事局說,均依相關規定辦理,絕無隱匿,並秉持毋枉毋縱精神,已於發布通緝日交辦各駐外聯絡警察聯絡官全力依法追緝,維護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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