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砲打中央「懲罰弱勢」 補繳除籍證明陸委會放軟處理不忘警告

桃市府砲打中央「懲罰弱勢」 補繳除籍證明陸委會放軟處理不忘警告

【記者 丁倩/台北 報導】陸委會針對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陸籍人士進行戶籍清查,要求約1.2萬名陸配與其子女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引發基層反彈。事件歷經多時,桃園市政府罕見公開批評中央政策倉促,指控此舉是「懲罰弱勢、犧牲無辜」,呼籲中央重新檢討做法。

據了解,陸配依法需在台定居6年並放棄大陸戶籍,才能申請台灣身分證,並需檢附失去原籍的相關證明。目前全台約有36萬名陸配,其中14萬人已取得身分證。陸委會清查後發現,尚有約1.2萬人未繳交喪失大陸戶籍的證明,依政府分工請內政部移民署寄發通知要求補件,爭議延燒已久。

近期,桃園市府接獲32位陸配陳情反映,表示在取得除籍證明過程中面臨重重困難。其中包括大陸各地規定不一,有些地區無法開立正式除籍文件;也有民眾台胞證過期,因無法順利更新,遭旅行社以「不便受理」為由婉拒辦理;還有年長者因獨居、不熟悉網路系統,難以完成程序。亦有陸配委託親友在老家代辦,卻遇到需經兩岸海基會與海協會認證等繁瑣程序,導致手續延誤。

對此,陸委會於22日晚間發出新聞稿回應,表示將與移民署及海峽交流基金會合作,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受理民眾的各類疑義與困難,並承諾「不會逕予撤銷戶籍」,只要當事人展現積極態度,政府就會協助處理。

陸委會強調,原陸籍人士在台生活的基礎是合法身分,政府願意做陸配的「娘家」與後盾。若個案無法於6月30日繳交相關證明,只要主動向移民署提出需求說明,政府仍會予以協助,呼籲民眾毋須過度擔憂。

不過,陸委會也警告:「只怕置之不理,才會影響自身的身分權益」。並再次呼籲尚未完成補件的民眾,儘速與相關單位聯繫,盡早處理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照片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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