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申翰回應公務員組工會 學者批:關上改革的門
近日因勞動部內部發生罷凌事件,使得公務員勞動權益議題再次受到關注。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等團體,近日向新任勞動部長洪申翰提出訴求,要求讓公務人員應有權組織工會的權利,對此,洪申翰回應表示可以理解工會的呼聲,但公務人員是否能組工會並非勞動部的權責,不便表達立場;公務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議題屬於考試院權責,若考試院要討論相關議題,勞動部可以參與。
工會團體認為,公務員職場缺乏工會組織,導致職場霸凌問題無法有效節制,並主張應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讓公務員適用此法,以處理公部門的職場霸凌問題。
淡江大學全球政治經濟學系兼任助理教授施威全批評,洪申翰的說法在法理上有誤,也違反了《勞動部組織法》。該法規定勞動部掌理勞動政策規劃及勞動關係事務處理,並未排除公部門勞工。他引述《焦點事件》創辦人、工運人士孫窮理的觀點,指2017年時勞動部曾召開會議,討論公務人員組工會的可能方向,但現在洪申翰卻把改革的大門關上了。
施威全認為,依照《勞動基準法》的定義,勞工是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並未排除公務員,公部門工作者與政府的關係除了公法上的關係,也存在私法上的雇傭關係,兩者並不互斥。目前的做法卻把公法關係與《勞基法》視為互斥,壓低了公務員的最低勞動標準。
另外,針對公務員職場霸凌問題,洪申翰提出公布手機及電子信箱讓下屬可以直接舉報的做法,雖用心良善,但卻是不符《職業安全衛生法》精神的作法。施威全認為,職場安全應建立在勞動者的團結權之上,而非個別的申訴管道。面對他國公務員普遍可以組織工會的趨勢,台灣仍禁止公務員組工會已經說不過去,政府應修法讓《職業安全衛生法》納入公部門。
- 記者:品觀點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