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起訴/民眾黨批北檢羅織罪名「他不是愛錢的人」 要求立即釋放


柯文哲起訴/民眾黨批北檢羅織罪名「他不是愛錢的人」 要求立即釋放

(記者張麗娜/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今(26日)偵查終結,台北地檢署依「4大罪」共求刑28年6月,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下午召開國際記者會,小組召集人林富男痛批,賴清德政府4個月對柯文哲、民眾黨「抄家滅黨」,只為打敗政敵。他說,對柯文哲進行政治迫害,等於是對台灣公民369萬意志追殺,並強調柯文哲不是愛錢的人,柯文哲是不會拿錢的人,呼籲賴政府懸崖勒馬,停止迫害。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也痛批北檢羅織罪名,一一駁斥4大罪狀,指北檢整場記者會拿不出像樣的證據,誣指柯文哲收受不法賄賂,要求下午的接押庭公開審理,停止押人取供、立刻釋放柯文哲,民眾黨全體上下一致相信柯文哲清白,4個月沒有動搖過。



民眾黨26日下午2時召開「政治追殺 司法不公 民主倒退」國際記者會,由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林富男、黃國昌、李偉華,以及立委麥玉珍、吳春城、陳昭姿、張啓楷、林國成、林憶君、黃珊珊,還有秘書長周榆修、中央委員張凱鈞、新竹市議員李國璋,以及台北市議員張志豪和黃瀞瑩共同出席。



林富男表示,柯文哲是代表台灣369萬公民所擁戴的總統候選人,對柯文哲進行政治迫害,也等於是對台灣公民369萬意志的追殺,這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之一,「欲加之罪何患如此?」林表示,如果台灣經常要用政治入侵司法,過去政治前輩到現在很多人受到司法迫害,靜靜的思考一下,像柯文哲這種這麼乾淨的手、救人的手,都能夠硬拗下去,「那台灣執政黨還有什麼不能做的呢?」呼籲別將政治黑手伸進司法當中。



柯文哲起訴/民眾黨批北檢羅織罪名「他不是愛錢的人」 要求立即釋放

林富男批賴政府「抄家滅黨」。林啟弘攝


黃國昌也說,對於北檢的起訴內容,包括發給各位的新聞資料,相信大家都有共同感受,「關押柯主席4個月後,拿不出任何新的、像樣的證據,竟然敢誣指柯文哲主席收受不法賄賂」,到現在不敢公布證據清單,因為根本找不到證據。黃說,北檢說柯文哲收受賄賂,請問什麼時候台灣對於政治人物收賄的起訴指控,找不到金流?說親自收了1500萬,但說不出來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收受?只是在起訴書裡面用模糊字眼,毫無證據的指控,就要污衊柯文哲收受賄賂。



「北檢不僅僅擅長於政治辦案,北檢也擅長政治操作。」黃國昌說,在沒有證據情況下,希望各位媒體明天報紙頭條是柯文哲被求刑28年,這個抹黑的行動從今天正式起訴持續進行。他質疑,台灣的民主法治已經淪落到檢察官片面起訴的求刑成為法院判決的內容,目的非常清楚,就是要在第一時間透過媒體渲染操作,營造柯文哲罪大惡極的輿論殺人氛圍。



黃國昌指出,所謂求刑28年裡,最重要的,1500萬的部分,過去幾個月,在電子媒體、名嘴、政治人物抹黑,誣指柯文哲收受賄款,從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的3到4億、1500顆比特幣,到今天北檢連提都不敢提,說柯文哲收1500萬,地點從市長辦公室到京華城工地、到新加坡帳戶,講得繪聲繪影、證據確鑿,結果起訴書一個字都沒有提。黃痛批,在一個黨檢媒三位一體的病態結構下,過去這4個月編織如此多的謊言,冷錢包在哪裡比特幣在哪裡海外帳戶洗錢在哪裡?連政治辦案的台北地檢署,對於這種誇張、不負責任的聯手抹黑都不敢背書。



黃國昌也提到,起訴書稱錢提領出來的錢是交給柯文哲,但北檢沒有拿出任何證據,威京相關集團做不動產開發生意,每個禮拜都有大額現金進出,隨便抓一個限定的時間軸,聲稱提了1600萬,裡面有1500萬親自交付柯文哲,完全沒有提出任何證據,更不堪的是,連證人的證詞都沒有,沒有證人語證看到、聽到交付1500萬現金的事。結果北檢竟然在起訴書裡面可以說柯文哲親自收受。



此外,在政治獻金部分,黃國昌指出,朱亞虎找了7個人,一個人30萬存在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什時候在台灣合法的政治獻金可以被栽贓成賄款,捐到政治獻金專戶的錢,沒有一毛錢進到柯文哲的口袋,北檢有沒有常識?哪一個政治人物是這樣在收受賄款的?沒有金流,講不清楚,毫無證據,竟然被拿來羅織入罪。



對於京華城容積獎勵部分,黃國昌引述專家學者意見,強調《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的構成要件兩大構成要件,一是違背法律,二是主觀要件,但按照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的規定本來就可以給20%的容積獎勵,這是依據都市計畫法各地方政府在內政部的統一標準,何來違背法律?完全沒有違背法令的問題,且京華城容積獎勵是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的共識決,並非特例,包括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的東方文華、總統賴清德台南市長任內的台南市中西區大面積開發、高雄國賓等都有容積獎勵,「綠能你不能」,批北檢羅織罪名、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也批,北檢這個行為是對民眾黨是抄家滅黨,賴清德政府完美示範如何透過國家機器撂倒政敵,柯文哲沒有侵佔政治獻金,請問北檢,有哪一塊政治獻金的錢流入柯文哲的口袋?柯文哲的政治獻金捐款,本來就可依法支配。請各位想一想,北檢的邏輯,是柯文哲侵佔柯文哲的政治獻金?這有合理嗎?



針對北檢指控柯文哲挪用眾望基金會的捐款,秘書長周榆修說,眾望基金會的運作模式跟民進黨的新境界文教基金會並無不同,他自己過去就曾兼任「新境界文教基金會青年發展部副主任」、「民進黨中央黨部青年發展部副主任」,為什麼賴清德可以,柯文哲就該死?



民眾黨痛批,北檢早上的起訴完全就是找不到金流的濫權起訴,完全是拚湊罪名、羅織罪名,他們要求台北地方法院下午的接押庭應公開審理,民眾黨要求停止押人取供,立即釋放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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