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首例!北檢遭判違反勞基法 派遣工扳倒大鯨魚爭得正職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想談心理公司」2023年間派遣一名陳姓女子到台北地檢署擔任「觀護追踨輔導員」,但陳女質疑北檢先面試,之後才由「想談公司」和她簽立聘僱契約,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1。陳女2024年興訟請求北檢「直接僱用」她,不要派遣。台北地院判北檢與陳女「僱傭關係存在」,且應按月給付4萬6000元薪資。此為勞工援引《勞基法》第17條之1首起勝訴案,小蝦米派遣工扳倒大鯨魚北檢,締造里程碑,也可能影響其他公民營機關的用人方式。
陳女2023年8月間投履歷應徵「想談公司中崙心理諮商中心」的「觀護追蹤輔導員」職缺,同年月21日收受手機簡訊通知3天後到北檢面試,面試委員為北檢觀護人室劉姓主任、陳姓組長及龔姓臨床心理師等3人,「想談公司」並未派員參與面試。
面試後,同年月28日陳女接獲「想談公司」通知「台北地檢署今天回覆,恭喜你錄取囉」,並告知同年9月1日至北檢報到的相關資訊。陳女依約至北檢報到,同年月4日才和「想談公司」簽署勞動契約,職稱為「觀護追蹤輔導員」,配有職章,約定月薪4萬6000元。
沒想到陳女到職後,北檢卻希望她調至法務部服務,她為了保住工作,不得已只好同意配合異動。但調至法務部後的工作內容與原先應徵的輔導員業務有落差,陳女無法適應,遂於2023年10月20日向劉主任請求調回北檢從事個案工作,同時詢問「想談公司」相關事項。同年11月8日,「想談公司」告知陳女已接獲北檢通知,同意她調回原職務。
陳女查閱法規,發現北檢先面試錄取指定僱用她,後才由「想談公司」跟她簽約,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1規定,因而於2023年11月3日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北檢依同法「直接僱用」她,不要再用派遣的方式。
10天後,陳女接獲北檢函覆「拒絕協商與直接僱用」。同年12月26日,「想談公司」通知陳女勞動契約年底到期,並提供填報離職日期為2024年1月8日,離職原因為《勞基法》第11條「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2023年12月31日陳女離職,但她察覺,北檢拒絕與她協商直接僱用,卻在2023年12月14日至22日間再度對外徵求臨時「觀護追踨輔導員」,工作內容與她實際從事的業務完全相同,並不合理。2024年間,陳女決定為自己挺身而出,提告對抗素有「天下第一檢」之稱的北檢,請求北院確認她與北檢間僱傭關係存在、北檢應給付薪資並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其勞退專戶。
《勞基法》第17條之1的立法緣起為我國對於派遣工的保障不足,立法院為了保障這群勞工的權益,參考日本《勞動派遣法》,於2019年5月24日修法,增訂要派單位(本案為北檢)不得於派遣事業單位(想談公司)與派遣勞工(陳女)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該派遣勞工或其他指定特定派遣勞工的行為,以避免實務上常見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約定所謂「人員轉掛」服務。
該條文還規定,要派單位如果違反規定,且已受領派遣勞工勞務,派遣勞工得於提供勞務起90日內,以書面向要派單位提出訂定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要派單位應於10日內與其協商訂定勞動契約,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者,視為雙方自期滿翌日成立勞動契約,並以工作期間的勞動條件作為勞動契約內容。
新制上路至今近6年,期間曾有不少勞工,因不想再活在不確定的派遣生活中,援引該條款告公司,試圖爭取轉為正職,惟均以敗北收場。而今陳女隻身挑戰司法機關,突破過往框架限制,成功說服承審本案的北院勞動法庭法官陳筠諼,全面勝訴,創下紀錄。陳女獲判確認與北檢間的僱傭關係存在,北檢應自2024年1月1日起至陳女復職前一日止,按月給付4萬6000元薪資及提繳2892元至其勞退專戶。
北院說明,北檢面試並實質審查決定錄取陳女,實際上具有指揮監督管理權,雙方屬於實質勞務派遣契約關係。陳女在與「想談公司」簽訂勞動契約前,確實先經過北檢面試,北檢還實質審查決定錄取指定特定派遣工陳女,已違反《勞基法》第17條之1規定。
北院批評,徵才廣告雖然是「想談公司」刊登,但北檢以事先面試並實質審查決定特定勞工的方式,變相利用勞動派遣制度,規避勞動法上所課予雇主的義務,違反勞動法上的「直接僱用」基本原則。
北院強調,北檢抗辯並未自行發出徵人啟事、面試只是資格審查,以免產生日後頻繁向想談公司要求換人、未介入陳女與想談公司就勞動條件之約定等語,意圖規避《勞基法》第17條之1的說法,並不可採。
北院認陳女主張有理,判她勝訴,並依《勞動事件法》第44條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且陳女免提供任何擔保物,即陳女現在就可向北院聲請強制執行北檢財產;北檢若要免為假執行,則須提供應給付給陳女的薪資數額以預供擔保。北檢目前尚未對本判決做回應,也未說明是否會提起上訴。
政府機關受到《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限制,不易機動聘用正式員工以因應業務需求,目前多彈性向派遣公司徵求臨時人員,以規避員額上限天花板。而今北院開第一槍,宣告擁有眾多法律人才的北檢違法進用派遣工,不排除引發連鎖效應,除了民間企業,連各機關都得重新審視所屬派遣人員的合法性,以免被告上法院。
更多新聞:
幕後/大地震!中警、彰警、海巡勾結私菸集團 13人涉貪洩密還朋分不法所得
菱傳媒原始網址:獨家/首例!北檢遭判違反勞基法 派遣工扳倒大鯨魚爭得正職
- 記者:菱傳媒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