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力挺沈慶京轟檢「政治打手」 北檢反擊:惡意誣指扭曲事實影響法官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行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藉以獲取旗下公司京華城土地上百億元的容積獎勵,去年底被台北地檢署起訴,11日開庭。沈控訴檢察官訊問2小時沒錄影,民眾黨隨即附和轟檢是「政治打手」。北檢12日反批這是惡意誣指,企圖影響法官心證。
羈押禁見於台北看守所的沈慶京,11日開庭時稱自己戒護外醫期間,檢察官曾到醫院訊問,時間長達2個小時卻未錄影錄音。雖然只有沈的單方面說法,但民眾黨選擇相並力挺,發布新聞稿附和,痛批檢察官「密室審訊」、「濫權逼供」、「淪政治打手」。
民眾黨過去對於沈慶京涉案多採相對謹慎的立場,而今卻大動作替沈背書,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更出言辱罵「惡檢嘴臉永生難忘」,全黨作法一反常態,引發不少議論。
北檢12日罕見發聲明反嗆此為不實誤導,嚴重混淆視聽。北檢說明,《刑事訴訟法》第106條規定:「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沈慶京2024年8月30日經法院裁定羈押,因稱身體罹病,遂由北所護送至台北醫院住院2週,同年10月14日進行手術治療。承辦檢察官考量沈的身體狀況及羈押期間即將屆至等因素,依規定與書記官於同年10月11日下午前往醫院實施視察,並非對沈告進行偵訊。
北檢表示,視察當日,檢察官為保障沈慶京權利,亦通知沈的三位辯護人共同在場聽聞視察期間的交談內容,絕無所謂「密室審訊」、「濫權逼供」情事。惟於視察結束前,沈慶京要求檢察官記錄其對案件的意見,故檢察官於三位辯護人均在場時,全程錄音錄影進行訊問並記錄,之後再由沈及三位辯護人詳閱筆錄簽名附卷。此與《刑事訴訟法》規定相符,部分人士惡意誣指檢察官「密室審訊」、「濫權逼供」、「淪政治打手」,嚴重扭曲事實,應予澄清。
北檢指出,檢察官偵辦沈慶京案件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的客觀中立態度,沈如對偵查中檢察官的取證偵查作為是否適法有意見,呼籲應於法院審判程序中理性具體主張,而非透過法庭外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及法院心證的形成,斲傷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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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菱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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