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統言論「危害國家安全」廢止依親居留 法院支持移民署判亞亞敗訴確定


武統言論「危害國家安全」廢止依親居留 法院支持移民署判亞亞敗訴確定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中國籍配偶「亞亞(劉振亞)」數度鼓吹中國武力統一台灣,被我國移民署認定違反「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12日廢止其依親居留。亞亞興訴請求暫時停止執行廢止依親居留,22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27日經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全案確定。亞亞已於25日離台,揚言將「堂堂正正回來」。



移民署前許可亞亞依親居留台灣,但她在網路社群平台「抖音」上傳涉及鼓吹中國以武力統一台灣的影片,被移民署認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虞,廢止她的依親居留許可,且5年內不許可再申請依親居留。亞亞不服,提告請求停止執行移民署處分,22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最高行政法院27日再駁回她的抗告案。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從形式上觀之,難謂移民署的處分合法性顯有疑義,且處分未排除亞亞以依親以外的合法名義來台,亞亞的配偶黃君宏亦可前往中國團聚,子女也有黃男在台可照護教養,以今日交通、通訊便利程度,難認廢止依親居留將造成她與老公感情維繫困難,或子女無從受妥善照護、教養等難以回復之損害。



移民署的處分是限令亞亞於收受函文後10日內出境,並未直接強制她出境,且未指定強制出境日期,並無亞亞抗告意旨所稱「強制於民國114年3月25日出境,故有急迫情事而有停止執行之必要」,故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她的主張與《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要件不符,27日認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確定。



亞亞與黃君宏結婚,前獲許可依親居留,但移民署發現她2024年5月及2025年1月間,於抖音上傳多部影片,內容涉及鼓吹中國以武力統一台灣,造成台灣社會對立氛圍,鑑於她經營的「抖音」帳號追蹤人數逾43萬人,具相當影響力,足認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虞,先以「114年3月12日內授移移字第1140930748號處分書」,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及《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案件經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不許可再申請期間處理原則》第2點第5款規定,廢止她的依親居留,且5年內不許可再申請依親居留。



同年月15日,移民署再以「內授移字第1140930805號函」更正原處分附註事項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居留許可經廢止者,應由內政部移民署限令出境或逕行強制出境,爰限令台端於收受本函之翌日起10日內出境,逾期未出境者,由本部移民署強制出境」。



亞亞不服,依《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規定,22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移民署的處分,要求續留台灣,同日遭到駁回。亞亞猶仍不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惟在合議庭27日駁回抗告前,她已於25日自行買機票返回中國,並強調自己「清清白白離開」,將「堂堂正正回來」。



最高行政法院說明,本案為停止執行之緊急程序,依現有證據資料,尚難認移民署的處分合法性顯有疑義,並無不待調查、一望即知的違法情形;至於亞亞主張移民署處分違反比例原則,屬於經過調查事實及相關證據才能論斷的本案訴訟範圍,與這次聲請停止執行的案件無關。而因處分不會造成亞亞重大難於回復之損害,沒有急迫情事而有停止執行之必要,故駁回抗告,全案確定。本案由最高行政法院第四庭承辦,成員為審判長王碧芳、法官王俊雄、陳文燦、林秀圓、鍾啟煒。



更多新聞:



獨家/史上首次!海軍抗中作戰一級艦3輔導長遭拔官 基層士氣低落



幕後/中共灰色地帶騷擾 中和軍艦海強操演與中國漁船碰撞


菱傳媒原始網址:武統言論「危害國家安全」廢止依親居留 法院支持移民署判亞亞敗訴確定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政治新聞
人氣政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