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炒股4.7億元未戴電子手環落跑 高院延遲公告裁定2法官送評鑑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股市聞人鍾文智涉嫌炒股,負責代管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刑26庭去年卻未延長電子手環監控,且今年3月28日才公告裁定,導致鍾文智3月12日判刑30年5月確定後,隨即棄保1億元潛逃。高院認刑26庭審判長邱忠義與受命法官陳勇松涉有違失,31日決議移付評鑑,陪席法官蔡羽玄則不付處置。
關於鍾文智案加保2000萬元未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一事,高院31日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決議建議院長高金枝以高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陪席法官蔡羽玄不付處置。
鍾文智為連一鮑魚及摩坦利投資公司的前負責人,涉於2010年至2011年間透過相對成交、高買低賣等方式操作5檔台灣存託憑證(TDR)股價,獲利4.7億元。其中歐聖、超級、明輝、特藝等4檔TDR,因案件繫屬法院超過8年,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最高法院3月12日判刑4年、4年6月、3年3月、7年4月;操縱揚子江TDR及2件利用人頭洗錢部分則維持9年10月、8月、10月徒刑。7罪累計總刑期達30年5月。
最高法院判決後,同日通知負責執行發監的台北地檢署啟動防逃機制。北檢請海關維持境管,並交代員警到鍾文智住家附近盯哨。惟到了13日鍾文智猶未現身,警察察覺有異,通報北檢,檢察官遲遲找不到人,認定鍾有逃亡藏匿之虞,發布通緝。
因前有同犯炒股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棄保5億元潛逃,高院擔心事件重演,2023年10月18日命同為經濟犯的鍾文智穿戴電子手環監控,為期一年。沒想到2024年10月17日到期時,代管強制處分的法官陳勇松未延長穿戴電子手環監控,而是改以加保2000萬元,累計保金為1億元替代,遠比他的犯罪所得4.7億元還低。
高院2024年10月14日決定不延長鍾文智的科技設備監控,卻僅通知鍾,而未以書面裁定通知檢察官,導致主張要延長監控的檢察官無從抗告。而在鍾落跑後,外界質疑為何查嘸裁定,高院才緊急於今年3月28日公告裁定,時間點相差近6個月。
司法院29日表示,該合議庭對於「命被告鍾文智加具2000萬保證金後,不再延長所施之科技監控」內容,並未當庭向當事人宣示,亦未製作正式裁定書、未送達檢察官、亦未公告,僅於2024年10月14日以審理單代替裁定,即逕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遲至3月28日始補行制作「略式裁定」公開,已與《刑事訴訟法》有關裁判宣示及裁判書制作之規定有違。
司法院強調,對合議庭違反前開程序,損及司法公正、透明形象,深感遺憾,並將針對法官是否涉有《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5款,違反辦案程序或職務規定,或有其他違失情形,啟動究責程序。高院同日指出,就鍾文智案裁定未公告及送達一事,定於31日召開自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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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菱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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