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言詞辯論 賴清德:身為總統必須挺身而出捍衛憲法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言詞辯論 賴清德:身為總統必須挺身而出捍衛憲法
總統賴清德(圖/資料照片,圖源:總統府Flickr)

對於藍白聯軍在立法院表決,否決掉行政院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即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總統賴清德雖依憲法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布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已於6月26日生效。不過包含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均向憲法法庭聲請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及暫時處分。司法院憲法法庭7月19日宣布,先作出多數《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暫時停止適用的暫時處分裁定。今(6)日憲法法庭則進行言詞辯論,總統賴清德是國會改革法案釋憲聲請人之一,並請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代表出席發言。賴清德也在其Threads發文表示,身為總統,他必須挺身而出捍衛憲法。

賴清德說,他和潘孟安都擔任過立委,也參與過多次國會改革。但他們對這次藉著號稱「改革」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都非常關切和憂心。

賴清德表示,他是國會改革的支持者,然而這次立法院只透過修法程序而非修憲程序,就片面更動憲法權力分立的界限,甚至產生侵害人民權利的疑慮;身為總統,他必須挺身而出捍衛憲法。

賴清德指出,這次的修法過程缺乏討論,人民對於不公開、不透明且可能影響自身權益的修法感到焦慮;因此,總統及各憲政機關有責任透過聲請釋憲,維護人民權利。

賴清德認為,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這不等於立法院可以透過修法,就課予總統在憲法所沒有規範的義務。

賴清德亦認為,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也不代表就能透過不予審查、不行使同意權等方式,造成憲政機關運作上的困難。當機關無法發揮功能,就違反了憲法所定的機關忠誠義務。至於立法院調查權,也不能用不符比例原則的強行規定,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

賴清德於文末再次強調,總統是憲政的守護者,對國家負責、維護人民權利,是他責無旁貸的使命!「我們一起努力守護國家的憲政體制,讓台灣民主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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