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 原民會依法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權益

有關今(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事,原民會表示,政府一向重視原住民族權益,不論是文化、交通、產業以及長照等方面,都積極地提升原住民族各項政策。然而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恐將排擠其他資源,不過政府仍會在能力範圍內,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政策。

政府近年對於推動原住民族政策不遺餘力,完善原民各項福利,包含在全國設置510站文化健康站,照顧1萬6千多名原住民族長者,同時提供1,356位照服員的工作機會;完成 51座原鄉部落聚會所,營造文化傳承場域。為了提供族人更安全回家的路,改善1,850公里的部落聯絡道路。另外,輔導180組創業團隊,企業家數成長至2萬多家,建置並營運共7縣(市)原住民族商品通路據點,成功提升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競爭力。

原民會指出,行政院近年也推動「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整合7個部會的資源與措施,共同推動都市地區原住民族基本權利保障、教育提升等目標,各部會5年總經費將達77.6億元,其中112年度實際執行經費達25.7億元。此外,行政院也已核定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第一期新建經費約58.6億元。

自105年7月起施行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迄今,補償核定面積自105年的2.4萬公頃,到112年已達7.2萬多公頃,有5.1萬族人獲得補償,截至112年累計撥付補償金約124.7億元。預估113年申請之補償面積將增為7.7萬公頃,補償金約為23.21億元。

原民會進一步指出,本次修法通過,自114年起,每年禁伐補償金由每公頃3萬元提高至6萬元,每年所需補償金約52.15億元,較現有補償金增加約25.99億元,約占原民會114年度歲出概算125.29億元之41.6%(新增25.99億元之經費,約占20%)。原民會年度預算法律義務支出占比為69%,修法通過後,禁伐補償新增預算及法律義務支出兩者佔比將高達89%,勢將排擠其他重要計畫的執行,包括「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建計畫」、「南島民族論壇中長程計畫」、「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等計畫。

原民會最後強調,為維護國土保安及因應氣候變遷,落實族人土地因其他法規受限制而無法使用應予補償,原民會責無旁貸,後續將依法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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